直接掀桌!欧盟越界查京东,中国司法部一纸禁令硬刚:不准配合!
8月19日,司法部:“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欧盟那边估计脸都绿了。
这纸公告的分量,不在措辞凶不凶,而在它把“域外管辖”四个字摊开剖给了全世界看。欧盟FSR这套逻辑的底色,是用“市场效果”当锤子,看见中国企业在欧有点竞争力,就假定你背后有政府输血,然后顺着子公司这根线,把钳子伸进中国境内来拔数据、拔账务、拔供应链底稿。它把税收优惠、研发加计、国有银行按商业条款放的贷款,一股脑算成“扭曲性补贴”。这哪是反补贴,这是把别国主权边界当自家后院篱笆,想翻就翻。
这事儿的起因其实是一笔买卖——去年7月,京东宣布要花大约26亿美元收购德国最大的消费电子零售商Ceconomy的控股权。到去年12月,京东已经拿下了Ceconomy超过85%的股份,眼瞅着这桩跨国并购就要成了。
按欧盟的规矩,这种规模的交易得走反补贴审查程序。今年4月,京东正式向欧盟提交了申报。结果5月28日,欧盟委员会直接宣布启动深度调查。
欧盟那边初步审查的说法是:京东可能接受了来自中国的“优惠融资、税收优惠及政府资助”等所谓的“外国补贴”,涉嫌扭曲欧盟内部市场。你听听,税收优惠、银行贷款——哪家企业在正常经营里不碰这些东西?到了欧盟嘴里全成了“补贴”。
更狠的是,欧盟不仅查京东在欧洲的子公司,还把手伸到中国境内来,肆意向中国实体跨境索取“广泛的、非必要的”境内信息。说白了就是:你的账本我要看,你的银行贷款合同我要翻,你的供应链底稿我得过目。这叫什么事?
这不是欧盟第一次对中国企业这么干。今年5月,欧盟就用同一部FSR对付过中国安检设备企业同方威视。当时欧盟强制中国的银行机构配合调查,不合理索要大量与调查无关的境内信息。多家中国企业和银行在欧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那次司法部也发了公告。但欧盟没吸取教训,同样的招数又用在了京东身上。
那这次司法部的公告到底厉害在哪儿?
第一,它有法可依。这次公告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这部条例今年4月7日才正式实施,京东这事儿是它第二次正式亮剑。你不是喜欢拿自家法律管别人家的事吗?行,我也有法管你。
第二,它划了红线。“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欧盟你发你的调查令,但在中国境内不好使。中国的企业、银行、个人,谁配合欧盟的这个调查,谁就是违法的。这就把选择题甩给了在欧投资的中国企业:你是听欧盟的,还是听自己国家法律的?答案不言自明。
第三,它留了后手。司法部发言人说得明白:“如欧方一意孤行,中方将坚决依法反制。”“坚决依法反制”这六个字,分量你掂量掂量。
有律师分析得透彻:欧盟在调查中强制索取大量与正常监管无关的境内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涉及商业机密,甚至国家机密。从中国监管机构的视角看,欧盟的做法已经超越正常的市场监管范畴,甚至构成对主权边界的不当试探。司法部这次发布公告,是以国家名义、援引专项法律条例,正面反制欧盟域外管辖措施——既是对个案的回应,也是对FSR整体扩张趋势的制度性反制。
其实欧盟这套FSR的逻辑漏洞很明显。它的判定标准是“市场效果”——只要你的东西在欧盟市场上卖得好,我就怀疑你有补贴。那我问你,一家企业产品有竞争力,难道是罪过?中国企业靠着高效的供应链、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市场,到了欧盟这儿全成了“政府输血”的结果。这不就是典型的“我打不过你,就说你作弊”吗?
商务部8月20日也表态了,说中方一贯反对欧方滥用FSR等单边工具打压中国企业。希望欧方迅速纠正错误做法,通过政府间对话加强沟通。这话说得客气,但意思很清楚:想谈可以,想打也奉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