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把无数老司机都给整糊涂了。事发在城市普通的双向通行道路,路面车流不算特别拥堵,视频车正常沿着车道向前行驶,全程没有压线、没有超速,也没有变道。就在正常往前开的时候,旁边非机动车道上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为了躲避前方突发状况,紧急猛打方向,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重点来了:两车从头到尾,没有发生任何剐蹭、没有接触。
就是这样一起零接触的意外,网上吵成了两大派。一部分网友直言,视频车太冤,车子碰都没碰到对方,电动车摔倒完全是骑手自己操作不当,视频车一分责任都不该承担;另一部分网友却提出不一样的看法,觉得视频车当时如果提前减速,或许险情就不会发生,多少要负一点次要责任。双方各说各的理,评论区吵得热火朝天,很多开车多年的老司机,都搞不清楚遇到这种事到底该怎么算。

很多普通车主脑子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误区:交通事故,必须两车撞在一起,我才要赔钱担责,只要没有物理碰撞,我就一身轻松,跟我毫无关系。说实话,这个想法大错特错。现实当中,有不少案例,车辆和行人、电动车没有发生一点接触,最后交警依旧判定机动车承担部分责任,有的赔医药费,有的还要承担保险出险。
很多人看到这里心里肯定不舒服:我老老实实按规矩开车,既没压线,也没闯红灯,凭什么别人摔倒,我还要跟着背锅?这里就要跟大家讲明白交警判责的底层逻辑,定责看的不是有没有撞上,而是看你的车辆行为,有没有制造险情,和事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我们再回头还原整件事的现场。这条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相邻,来往行人和电动车往来频繁,本身就属于风险较高的路段。视频车确实是在自己车道行驶,没有违规操作,但道路通行,不光要求自己不违章,还要求驾驶人时刻观察周边,预判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那是不是只要旁边有人摔倒,机动车就一定要背锅?当然也不是。我们分两种情况通俗讲清楚。第一种,如果机动车存在过错:比如临近路口不减速、压线行驶、突然变道、违规掉头,你的车辆行为逼迫对方紧急避险,最后对方摔倒。哪怕两车没有碰到,你的行为是诱发险情的源头,这种情况就属于无接触交通事故,需要根据过错大小,划分主要、次要或者同等责任。
第二种,机动车完全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车速合规、车道正确,也没有做出任何干扰旁边非机动车的动作。对方是因为自己操作失误、避让别的障碍物、车辆故障等自身原因摔倒,和机动车没有任何因果联系。这种情况,机动车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放到本次网传的这起事件里面,争议点恰恰就在因果关系上。电动车骑手摔倒,到底是被视频车逼迫避险,还是骑手自己躲避别的东西?从行车记录仪画面来看,视频车没有主动去干扰电动车,但是道路环境复杂,非机动车就在咫尺之遥,这也是网友争议的根源。也正是因为这个细节,才会出现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

现实处理这类事件,交警不会光看视频就下结论,还会调取周边监控,完整还原当时全部场景。要核实骑手紧急打方向,到底是看到视频车受到惊吓,还是为了躲开别的行人、障碍物。把前因后果全部梳理清楚,才能判断视频车的行驶,有没有给骑手造成威胁,以此来划分责任。
这件事,给所有开车上路的朋友敲响一个警钟。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只要不撞到人就万事大吉。开车上路,安全文明驾驶是第一准则。哪怕你本身不想犯错,也要时刻留意两侧非机动车、行人,尤其经过路口、居民区、学校周边,主动把车速降下来。很多时候一脚提前踩下的刹车,不是为了怕赔钱,而是给自己规避掉一大堆说不清道不明的麻烦。
我身边就听过真实的例子,司机好好开车,路边电动车自己摔倒,最后纠缠很久,就算最后判定无责,也要耗费大量时间跑交警大队,调取证据,处理纠纷,耽误工作,耗费精力。哪怕不用赔钱,时间成本也是实实在在的损失。
在这里也给广大车主几个实实在在的建议。第一,行车记录仪一定要保证正常工作,镜头角度兼顾车头前方,最好能拍到道路两侧,一旦发生纠纷,视频就是最关键的证据。第二,路过非机动车多的路段,不要紧贴着车道边线行驶,尽量留出一点安全横向距离,给电动车、自行车留出反应空间。第三,遇到旁边非机动车出现摇晃、失控苗头,不要硬冲,提前减速,宁可慢三分,不要抢一秒。第四,如果真的遇到类似无接触摔倒事故,不要私下口头协商,第一时间报警,交给交警来做责任认定,不要随便私下给钱,避免后续被反复纠缠。
网上很多人争论,总喜欢站在上帝视角评判对错。但道路交通,不是非黑即白。很多事故,不是某一方纯粹的坏,而是风险刚好凑到一起。这起事件之所以能引爆讨论,本质就是戳中所有司机的痛点:我守规矩开车,能不能就高枕无忧?
交规保护的不仅仅是行人非机动车,同样也保护守规矩的机动车驾驶人。只要你的行驶行为没有过错,和事故没有因果,就不需要为别人的失误买单。但我们也不能完全把希望寄托于规则,开车是高风险行为,预判风险、主动避险,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手段。
至于本次事件里视频车到底该不该担责,网上仅凭一段局部行车记录仪视频,没办法给出百分百准确的定论,一切要以交警结合全部监控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但希望看完这篇文章,大家下次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心里能多一层清醒认知,不再被“没撞就无责”或者“机动车就要让所有人”这两种极端想法带偏。道路千万条,风险看不见,多一分小心,就少一场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