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块钱,签个字就没了。
湖北利川一个商人,当着镇政府、村委会、村民代表的面承诺捐10万修路。
路修好了,钱没给。
法院判了:必须给。
很多人纳闷——捐款不是自愿的吗?我不想给了还不行?
法官说,普通赠与可以反悔,但公益捐赠不行。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救灾、扶贫、乡村振兴这类公益赠与,不能随便撤销。
你签了字,别人信了,路也修了。这时候说不捐就不捐?
法律不答应。
2023年12月,柏杨坝镇修路缺钱,发动在外乡贤捐资。张某签《捐赠意向书》的时候,会议室里坐了一圈人。签完字掌声响起来,那叫一个风光。
2024年6月,路修通了,水泥铺得平平整整。其他捐款的人钱早到了,就张某,一分没动。
村委会打电话催,微信发了几十条。张某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
拖到2026年1月,镇商会直接起诉了。法官打电话过去,张某说自己在国外承包工程。法院一查,这人国内国外生意都正常着呢,根本不差这10万。
按说拖了半年,他哪怕有一次机会说“我不给了”,镇里也好重新想办法。可他偏偏选择了最损的一招——不吭声,也不掏钱。眼睁睁看着路修完,别人钱都到账,乡亲们天天盼着,他愣是一个字不吐。
有人可能会问:路都修好了,还追着要这10万干嘛?
别人都给了,就你不给。跟路修没修好是两码事。
再说件事。2023年,中国矿业大学90后校友吴幽,在校庆上宣布捐1100万。钱没到账,母校把他告了。吴幽成了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100万的承诺,最后换来一个“老赖”的名声。
长春也有一个。某公司签了协议捐30万给希望工程,荣誉拿了,宣传做了,转头不认账。法院强制执行,30万一分不少。
你看,把捐款当撑场面工具的人,不止张某一个。签的时候要面子,给的时候心疼钱。觉得反正隔着千山万水,我不给你还能把我怎么着?
结果法院真把他怎么着了。
但还有一层,不知道你想过没有。张某2023年12月签的字,2024年6月路就修好了。他为什么偏偏等到木已成舟才说不给?
是他觉得反正路已经修好了、不缺他这10万?还是当初就是被“架”上去的,根本就没想真给?
没人知道。
但那个签字的场合,那种“发动乡贤”的方式,本身就带着一种压力。你混好了,家乡需要你,你好意思不表示?这种压力下承诺的东西,有几分是心甘情愿的?
不是给张某洗白。签了字就得认,法院判得没毛病。
但这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别在面子上头的时候随便拍胸脯。你以为是撑场面,法律当真了。
你觉得张某是活该,还是有点冤?
评论区聊聊。
(来源:扬子晚报、中国法院网、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