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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信托案,原告方的举证死局,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宗庆后去世才一年半

宗馥莉信托案,原告方的举证死局,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宗庆后去世才一年半,三个自称 "同父异母" 的弟妹就把宗馥莉告上了法庭,要追讨 21 亿美元离岸信托资产。可官司打了一年多,至今连实体审理都没进。原告面前横着三道怎么也绕不过去的举证难关,一道比一道硬。

先说第一道,也是最要命的一道 —— 你说你是宗庆后的亲生骨肉,拿什么证明?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这三个人,母亲是娃哈哈前党委书记杜建英,三个人都生在洛杉矶、拿着美国护照。

问题是,宗庆后已经入土为安了,活人没法跟死人当面对质。原告方倒是想了个办法,申请调取宗庆后 2023 年在浙大一院体检时留存的血液样本做 DNA 比对。

听起来挺合理,可杭州中院直接驳回了,理由就四个字:证据不足。什么意思?就是你连 "为什么要做这个鉴定" 的初步证据都没拿够,法院凭什么帮你去调一个已故企业家的医疗样本?出生证明倒是交了,可出生证明上父亲那一栏怎么写的、有没有宗庆后的签字确认,外界至今没看到实锤。

宗馥莉那边也咬死了不认可这层关系。你想想,亲子关系是整个官司的地基,地基都没打牢,上面盖什么都是空中楼阁。万一 DNA 鉴定做不了或者做出来不支持,三个人连原告资格都站不住,后面全白搭。

就算亲子关系这关侥幸过了,第二道关更棘手 —— 信托到底有没有效成立?原告方的核心证据是宗庆后 2024 年 1 月手写的一份资产安排指示,说要给三个人每人设一个 7 亿美元的离岸信托,本金不动只分收益。

2 月 2 号那天,宗庆后还签了委托书,让宗馥莉当设立人去落地这三个信托,宗馥莉当天也签了确认函。看起来白纸黑字挺像那么回事,可关键问题来了:信托还没走完设立流程,2 月 25 号宗庆后就走了。

这就好比一个人说要给你买套房,户型都看好了、定金意向书也签了,结果人没了,房产证还没办 —— 这房子算你的吗?法律上,信托成立有几个硬条件:信托财产得确定、受托人得明确接受、信托文件得完备。

现在钱在宗馥莉全资控股的建浩创投名下,不在信托账户里;受托人宗馥莉签了确认函,但她后来根本没去执行设立手续;手写指示没公证,虽然有签字按手印,效力跟正式遗嘱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更扎心的是,宗庆后同一天签的两份正式公证遗嘱里,受益人全是宗馥莉和施幼珍,压根没提这三个人的名字。一个人临终前同时留下两套互相矛盾的安排,法院该认哪套?原告方说信托指示是真实意愿,可正式遗嘱的法律效力明摆着更高,这个矛盾怎么圆,是原告律师绕不开的坎。

第三道关,钱到底是谁的?原告张口要 21 亿美元,可实际能冻住的只有建浩创投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里的大约 18 亿美元,而且这家公司的唯一股东和唯一董事都是宗馥莉。

换句话说,从法律外观上看,这笔钱是宗馥莉控制的公司的钱,不是宗庆后的遗产,更不是什么信托财产。

原告要做的,是穿透公司这层外壳,证明这笔钱本质上就是宗庆后留给他们的信托资金。

这在举证上叫 "刺破公司面纱",难度极大。你得证明宗馥莉只是代持、公司没有独立意志、资金来源就是宗庆后 —— 每一项都需要扎实的财务流水和文件支撑。

而且 2024 年 3 月 14 号,宗馥莉和三个人还签过一份协议,第十条白纸黑字写着相关纠纷归杭州法院管辖。

这就导致香港法院只能冻钱、不能审案,实体审理全压在杭州中院身上。三个人都是美国籍,人在海外,跨境取证、跨境应诉本身就是一场消耗战。再加上这笔大额资金出境本身就牵扯外汇合规问题,一旦监管介入,局面只会更复杂。

说到底,这三个人从决定起诉的那天起,就走进了一个举证上的死胡同:身份要证明、信托要证明、资金归属要证明,每一环都缺关键证据,每一环都被对方掐着七寸。

香港法院冻住的那 18 亿美元,看着像是给原告撑了腰,可冻结只是保全,不是确权 —— 钱冻在那里,谁也拿不走,最终还得看杭州中院怎么判。而杭州中院的判决,又得建立在原告能不能把这三道关一道道闯过去的基础上。

现在的局面更像是一场拉锯:原告赌的是宗庆后手书指示里的那份 "心意" 能被法院认可,被告守的是正式遗嘱和公司法人格这两道法律防线。鹿死谁手还不好说,但有一点是确定的 —— 这场官司,从原告递出诉状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一场硬仗。

评论列表

再回首
再回首 3
2026-08-31 13:05
十八亿美金在香港的利率大概是大陆的几倍,宗馥莉血赚了
盘整
盘整 2
2026-08-31 17:31
这是中国人在中国地面上赚的钱,不能便宜了美国人。
风之利刃
风之利刃 2
2026-08-31 19:47
如果宗庆后的三个非婚生子女主动放弃18亿美元的信托,让宗馥莉付一笔赔偿金,这样是不是可以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