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和丈夫通过几十年努力,攒下了几千万的身家,结果两人感情却越来越淡,甚至还分居生活,期间,女子发现丈夫的车子总是停在小区,不过女子也不以为然,直到女子和丈夫离婚查询流水时,结果发现丈夫竟然背着自己交往了一个比自己大10岁的女子,而且对方也住在这个小区,女子瞬间不淡定了。
钱追回来了,可她心里那个结,恐怕这辈子都解不开了。
据扬子晚报报道,张女士和丈夫季某白手起家,辛苦打拼几十年攒下了数千万家产,可日子越过越好,感情却越来越淡。她在离婚后查转账记录才发现——前夫在婚内一直和同小区一位女邻居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先后转账十万元左右,其中不乏520、1314这类特殊含义的金额。昔日同甘共苦的枕边人,如今成了法庭上对簿公堂的被告,而那个拿走钱的人,就住在同一个小区,比她还要大十岁。
真正让她破防的,是对方比自己大了整整10岁。
张女士那句反复念叨的“想不通”,让很多女性感同身受——几十年的夫妻感情,输给的不是年轻貌美,而是同小区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女人。出轨的根源从来不在第三者够不够漂亮、够不够年轻,在于背叛者自己选择了跨出那一步。那份自我怀疑和否定,是所有被背叛者最不该背负的心理负担。两个人能同甘共苦攒下几千万,却在富有之后走散,这本身就是一个比金钱更复杂的故事。
法院判决干净利落:婚内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无效,全额返还。
判决书认定,季某向李某的转账中有多笔“1314”“520”“3344”“775”“885”“2099”等特殊意义数字,且部分转账时间为凌晨三四点,结合季某长期住在李某住所的事实,两人关系“难言正当”,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处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也明确,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赠与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应予认定为无效。
类似的判决,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少见。
保靖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同类案件中,法院明确指出:夫妻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该行为既侵害了配偶的财产共有权,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赠与自始无效,受赠人应当全额返还财产。检察日报也以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为样本强调,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自始、当然、绝对无效,返还范围应当是全部财产。
法律能追回转账记录上的钱,却追不回那个夜里反复缠绕的问题。
钱能算清,账能结清,法院给了她一个法律上的公道——钱追回来了。可那个让她夜不能寐的“为什么”,法律给不了答案。她把几十年的青春和打拼都给了这个家,到头来输给了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同小区邻居。不是她不够好,是他选择了不珍惜。几十年的夫妻,一起熬过最苦的日子,却在最该安稳的时候,把彼此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钱能追回来,人心丢了,就再也追不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