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原配大10岁,还是同一个小区的女邻居。
近日,上海。张女士在采访中称,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同小区一名女邻居关系异常,不仅长期住在对方家里,还陆续转出10万余元,其中出现520、1314、5200等特殊金额。
更让人意外的是,面对质疑,男方给出的解释竟然是:自己长期住过去,是因为对方儿子的电脑配置好,方便一起打游戏。
法院最终认定,两人的关系“难言正当”,相关赠与基于非正常关系作出,有违公序良俗,判令女方返还101222.62元。二审维持原判。
而张女士至今最想不通的,还是一句话:
“为什么我前夫会找一个比我大10岁的女人?”
张女士介绍,她和前夫2012年结婚,2014年开始一起做工程,可以说是一路白手起家。
2022年,她第一次起诉离婚,当时男方不同意,法院最终没有判离。
到了2024年,反而是男方主动起诉离婚。
也正是在这场离婚官司里,张女士开始仔细查丈夫的资金流水。
这一查,问题出来了。
从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男方陆续向同一名女子转账、发红包10万余元。
普通金额也就罢了。
偏偏里面反复出现520、1314、3344、775、885、2099、5200。
甚至还有部分钱,是凌晨三四点转出去的。
更巧的是,这个收钱的人离张女士并不远。
张女士称,分居期间她发现丈夫的车经常还停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后来才知道,这名女子竟然也住在同一个小区。
钱转了,人也长期住过去了。
面对这些情况,男方和女方都否认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他们解释,女方经营饭店,男方平时经常带朋友过去吃饭,所以520、1314这些钱,有些只是餐费。
部分红包,则是发给女方儿子的。
至于为什么长期住在女方家里?
男方称,自己和对方儿子一起玩网络游戏,还想通过游戏赚钱,因为对方儿子的电脑配置比较好,所以才经常住在那里。
按照这套说法:
不是为了女邻居,是为了高配电脑。
可法院没有采信。
审理中,女方提交的部分聊天记录并非原件,其中涉及的转账时间与微信账单也不能完全对应。
男方对部分钱款用途的解释,与此前离婚案件中的说法还存在不一致。
再结合特殊数字转账、部分钱款发生在凌晨,以及男方长期居住在女方住所等情况,法院认为两人的关系“难言正当”。
最终,法院认定相关赠与是基于两人的非正常关系作出,有违公序良俗,判令女方返还张女士101222.62元。
男方和女方不服,继续上诉。
2026年6月30日,二审维持原判。
这里有个数字必须说清楚。
男方向对方转出的总额约为10.8万元,但报道显示,女方同期也曾向男方回转约7100元,因此法院最终判返的是101222.62元,并不是原始转账额全部重新返还一次。
但10万元,只是这场婚姻财产纠纷中的一部分。
离婚时,张女士还提出,夫妻共同参与的三个工程项目存在约2000万元净利润,她认为其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不过,这2000万元目前并没有被法院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前法院认为,男方账户里的大额进账属于工程款,不能只凭银行流水就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收益,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证明男方恶意转移财产。
此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此前二审并未实际处理张女士提出的三个项目净利润以及相关银行账户流水、余额的分割请求,这部分可以另行起诉解决。
所以,10万元这笔账,法院已经判清了。
但张女士主张的约2000万元工程项目净利润,到底有多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又该怎么分,还要继续打官司。
至于丈夫为什么会选择一个比自己大10岁的女人,张女士可能一直都想不明白。
可婚姻走到最后,有些“为什么”未必还有答案。
流水查清,证据留好,属于自己的权益,一笔都别糊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