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库碾压醉汉事件,之所以全网争议不断,不是民众不懂法,而是大家看得太明白:这就是典型的机械执法、教条追责、懒政式判罚。
整件事的经过非常简单。司机正常低速行驶,没有超速、没有分心、没有违规。出事地点是地下车库盲区,转角视线被完全遮挡。一名醉酒男子异常躺卧在行车道盲区里,这种极端、反常、任何人都预料不到的情况,根本不属于驾驶员应当预判、应当规避的范围。
事后有人做过实景模拟,多名不知情的普通司机经过相同位置,没有一个人能发现地上有人。足以证明,这起事故放在任何人身上,结果几乎都是一样的。这是一场彻底的意外,不是驾驶过失。
可处理结果却让人难以接受。执法机关生硬套用条文,无限放大驾驶员的注意义务。仿佛只要车和人发生事故,只要出现死亡结果,驾驶员就一定有错。这种结果倒推过错的方式,根本不是依法办案,是最省事、最懒惰的办案。
更不公平的是单位针对当事公职人员的处分。既然检察院已经不起诉,就说明情节轻微、不具备刑罚条件,本质就是无实质过错。可单位依旧机械照搬规定,直接撤职、扣除绩效。这个单位领导是乱作为,冷漠,抢戏。
普通人遇到一模一样的意外,赔钱了事,没有任何处分、没有人生影响。唯独因为当事人是公职人员,就被层层加码、从重追责。这根本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典型的身份区别对待。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分清对错、匡扶正义,不是无限扩大普通人的责任,更不是为了出事之后必须找个人背锅。如果连纯粹的意外都要强行定罪、强行追责,那所有人都没有安全感。
真正的法治,要有法理,更要有情理。放弃机械教条,拒绝懒政追责,尊重客观事实,分清意外和过失,才是公平正义最基本的底线。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