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各位,插播一条消息! 2026 年 8 月 5 日,最高法拉上中央组织部、

各位,插播一条消息!

2026 年 8 月 5 日,最高法拉上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六个部门联合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说白了,就是给全国法院里那帮 "在编之外、干活之内" 的聘用制书记员,重新立了一遍规矩。

先给不了解的朋友补个常识:法院里开庭,坐在法官旁边敲键盘记笔录那位,大概率就是书记员。但你可能不知道,这帮人里头,有编制的是少数,大部分是"聘用制"——签劳动合同,不算正式编制,但干的活一点不少。

以前各地情况很乱,有的法院自己招,有的走劳务派遣,工资待遇参差不齐,干个三五年走人是常态。说白了,就是"铁打的法院,流水的书记员"。

这次六部门联合出手,规格很高,说明上面终于把这个问题当成正经事来办了。我翻了全文,有几个点特别值得聊。

第一个,也是我觉得最实在的一条:逐步取消劳务派遣,法院直接跟书记员签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什么概念?就是你在法院干活,但劳动关系在第三方公司,说白了就是"二等公民"。工资是劳务公司发的,福利跟你没关系,出了问题法院一推六二五。这种用工方式在很多体制内单位都存在,说白了就是为了省钱、省事,但对干活的人来说,归属感几乎为零。

现在明确说要逐步取消,让法院直接签合同,这是对人的基本尊重。你在我这儿干活,就是我的人,该有的社保、公积金一样不能少。这条如果真能落地,对全国十几万聘用制书记员来说,是实打实的利好。

第二个亮点,是搞了个"十级分级制"。

以前聘用制书记员基本就是"一个档位干到底",干五年跟干一年的工资差不了多少,没什么晋升空间,自然也留不住人。

现在参照正式编制书记员的做法,也设了十级,从高到低:一级高级到四级高级,再加上一级到六级。等级跟工资挂钩,干得好能往上升,干得差也能往下降。

你别小看这个分级,它本质上是在"编制之外"另搭了一条职业发展的梯子。以前你干得再好,天花板就在那儿,因为编制卡死了。现在有了分级,至少有了个奔头——虽然还是没编,但等级上去了,待遇就能上去,这比画大饼实在多了。

第三个,薪酬待遇要"动态调整"。

文件里说,薪酬标准要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定,还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不能一直是死工资,当地工资涨了,你们也得跟着涨。

以前很多地方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就卡在一个很低的水平,几年不动。一个月两三千块钱,在小地方可能还行,在大城市真的就是"为爱发电"。干的是司法工作,拿的是最低工资,你说这队伍能稳定吗?

当然,话说回来,"参照平均工资"到底能参照到什么程度,各地财政状况不一样,落实起来肯定有差距。但至少从制度层面,把"动态调整"这四个字写进去了,这就是一个进步——有了制度依据,下面才有争取的空间。

还有一个细节我挺在意的:法官助理招录的时候,可以把"具备一定年限的司法辅助工作经历"作为部分岗位的条件。

这条很有意思。它相当于给聘用制书记员开了一道窄窄的门缝——你干得好、干得久,将来考法官助理的时候,有一定优势。虽然不是直接转编,但至少给了你一个"往上走"的可能性。

我为什么觉得这件事值得拿出来说?因为它背后折射的是一个更大的问题:我们的体制里,有大量"不在编但在干活"的人。他们干着最一线的活,却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和尊重。

法院的书记员是这样,医院的合同制护士是这样,很多机关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也是这样。他们是体制运转的"隐形齿轮",平时没人注意,一旦缺了,整个机器都转不动。

这次给聘用制书记员立规矩,表面上是人事管理的事,往深了看,其实是在回应一个很现实的矛盾:编制总量卡死了,但案子越来越多,活总得有人干。既然绕不开"编外用人"这个现实,那就把它规范起来、保障起来,让干活的人有尊严、有奔头。

这比一味喊着"清退编外人员"要务实得多。

当然,我也得泼点冷水。文件再好,关键看落实。"逐步取消劳务派遣"的"逐步"是多久?"动态调整薪酬"调多少?十级分级的晋升比例卡得多严?这些都得看各地后续的细则。

但不管怎么说,方向是对的。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光靠法庭上的法官,也靠旁边那位认认真真敲笔录的书记员。让干活的人活得体面、干得有盼头,这本身就是司法文明的一部分。

咱们拭目以待,看这把"制度的梯子",最终能搭到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