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四川乐山一男子,光天化日在江边裸泳,整整30天! 路人忍了又忍,最后彻底爆发:再不管,我们就没法正常散步了! 事情就发生在乐山徐浩大桥附近的青衣江里。 这名男子看着四五十岁,每天雷打不动去裸泳。 不穿泳裤,就腰上系个救生装备,旁若无人在江里蛙泳。 来往的路人,有晨练的老人,有接送孩子的家长,还有休闲散步的年轻人。 谁路过都得被迫看一眼,尴尬到抠脚! 有市民吐槽:忍了一个月了,实在看不下去! 好歹穿条泳裤啊,万一被未成年人看到,怎么解释? 有人上前提醒,他连理都不理,依旧我行我素。 更可气的是,这还不是个例,附近另一处水域也有裸泳的。 很多人觉得,游泳是个人自由,裸泳也没多大事。 我就想问一句:自由能凌驾于公共文明之上吗? 江边是公共水域,不是你家私人泳池! 你图省事、图自在,却让所有人被迫接受视觉污染,这叫没素质! 而且别以为这只是不文明,这已经涉嫌违法了! 律师说了,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最高能拘10天、罚500块! 他裸泳30天,还是在行人密集的江边,妥妥的情节恶劣! 更别说,公共水域水流复杂,裸泳还藏着溺水、被水草缠绕的风险,纯属拿命赌! 乐山是旅游城市,江边本该是展示城市文明的窗口。 就因为这几个任性的人,不仅让市民糟心,还拉低了整个城市的形象。 成年人的体面,从来不是随心所欲,而是懂得守住边界。 一条泳裤,守住的不仅是个人尊严,更是公共文明的底线。 家人们,你们怎么看这事? 该严惩这名裸泳男子吗?遇到这种事,我们该直接报警还是上前劝阻?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