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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人不?”安徽六安,一女子在好想来,买了35元零食。她结账时,却变成了154元

“气人不?”安徽六安,一女子在好想来,买了35元零食。她结账时,却变成了154元。店家多收了119元。她定睛一看,小票上混入大量自己没买的商品。而让女子愤怒的是,店员连句解释都没有,这不是故意的谁信呀?

圆女士想吃零食,就进了一家好想来门店挑选。

她随手拿了几样常吃的小包装食品,估摸着总价也就30多块钱。

她到收银台扫完码,系统跳出的付款金额显示154元,她着急回家做饭,没多想就直接付了款。

她走出店门没走几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手里拎的袋子分量和商品数量,怎么算都不可能达到100多块。

她立刻停下来,翻出购物小票,一条一条对着手里的零食核对,发现小票上密密麻麻,列了一堆自己根本没买的商品。

很多品类,她连看都没看过,她赶紧折返回店里,重新清点,把自己实际选的所有零食,单独称重、按门店标价逐一核算。

最终算下来,她实际总金额只有35元,等于店家在结算时多收了119元。

按理说,店员有可能新上岗,或者忙中出错,给算错了都有可能。

但凡店员说句对不起,或者解释一下,圆女士都不会生气,一笑了之。

但整个过程里,店员从头到尾没有给出任何说明,既没解释是扫码枪故障,也没提系统录入出错,连一句歉意都没有。

圆女士当场把所有商品退回,没有再继续争执,因为她还得回家做饭,没时间掰扯这件事。

但事后她表示,如果当时时间充裕,自己一定会向商家主张赔偿,不能便宜了他们。

如果不是自己发现了,这亏就吃定了,不小心搞错她不会斤斤计较,但看店员态度,说不是故意的,她自己都不信?不会就这么简单了事。

在我看来,这类零食门店靠自选、快速结账走量,很多消费者买完就走,很少当场逐条核对小票,多收的零散金额积少成多,很容易变成一笔说不清的糊涂账。

这件事,让圆女士耿耿于怀的地方,不是多收了100多块钱,而是从头到尾,店员连个态度都没有。

难道自己不配她解释几句?不配说句对不起吗?

在她看来,很多消费者买零食,就是图快图省事,不会每样东西都记单价,更不会站在收银台边,逐条核对小票。

商家恰恰就是利用了这种消费习惯。一次多收几十上百元,10次100次下来,没被发现的部分就成了说不清的额外营收。

不管是系统问题,还是人为操作问题,出了错第一时间站出来解释、道歉、退款,大部分消费者都不会揪着不放。

而店员一声不吭假装没事,反而最容易让人往故意欺诈的方向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商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混入没选购商品多收价款,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如果查实是故意通过错扫、多录商品牟利,就符合价格欺诈认定标准。

消费者不仅能要求退还多收的119元,还可主张商品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不要觉得,几块钱、几十块钱的小事不值得较真,其实恰恰是这种嫌麻烦的心态,养出了一批不把明码标价当回事的商家。

今天懒得核对小票,明天商家就敢在系统里,悄悄把错扫多收当家庭便饭,最后吃亏的还是大家。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最威海是环翠2026-10-8

评论列表

生死由命
生死由命 6
2026-10-09 11:08
个个都搞,一百个人,99个发现都没事,一个没发现就赚了。反正没成本。[滑稽笑][滑稽笑]
漫漫长路一路有你
漫漫长路一路有你 5
2026-10-09 14:13
个人看法,这次商家解释没有毛病,估计是个新手,吃香太难看了,老手就夹杂一两个,不超过金额的百分之十,你根本看不出来!
用户10xxx68
用户10xxx68 2
2026-10-09 15:11
零食店常干的事,楼下小店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用户10xxx98
用户10xxx98 1
2026-10-09 08:41
我就中过招,莫名其妙多出十块钱
木子木水
木子木水
2026-10-09 12:12
任何行业,只要终端提供服务、产品的人员薪资待遇不高,那你就别奢望能体会到有什么好的服务质量和售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