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偷了,自己反倒赔5万!哈尔滨这起判决,很多人想不通
摩托车停在家门口,钥匙没拔,进屋拿个东西的功夫,车就没了。
几年前,哈尔滨的李某回到家,把摩托车停在自家门口,没拔钥匙,进屋短暂取东西。等他出来,摩托车已经不见踪影。
一名未成年男孩路过,看见车上插着钥匙,直接把车骑走。路上骑行时操作失控,将路人张某撞倒。张某确诊粉碎性骨折,既要做手术,花不少医药费,还没法上班。事后张某提起诉讼,把肇事男孩和车主李某一同告上法庭。
李某心里不服,车是被偷走的,人也不是自己撞的,凭啥让他赔钱?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作为车主,离车不拔钥匙,保管上存在疏漏,客观上给未成年人偷骑车辆创造了条件,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最终判决,男孩承担主要责任,赔偿7万元,由其监护人代为支付;李某负次要责任,赔付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不交钱。受害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他,告知拒不履行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但李某情绪激动,言语抵触,不肯配合,最终在民警协助下被拘传到庭。
工作人员引用《民法典》第1212条向他释明法理:未经许可驾驶他人机动车肇事,由实际使用人担责;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听完解释,李某认清拒不执行的后果,足额上交5万多赔偿,案件了结。
事情传到网上,网友分成两派。
一部分人同情车主,车子平白被盗,没参与肇事,还要赔钱,换谁心里都憋屈。
另一部分人认为机动车属于高危工具,车主有保管义务,遗留钥匙本身就是安全隐患,担责符合法律规定。
日常用车,不管汽车还是摩托车,离开务必拔走钥匙,别留下安全漏洞。
你觉得,这种情形下车主应当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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