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钱不好挣,弄不好让你一夜返贫!山西忻州,男子胡某开殡葬店。唐某家老人去世,他委托叔叔唐某某操办葬礼。唐某某在胡某店里买殡葬用品,还让他免费看墓地风水,联系打墓工人。胡某联系方某,说好2000元打墓费用。方某再找来工人刘某施工。万万没想到,刘某打墓时塌房,他被埋身亡。家属把方某、唐某、胡某一起告了。法院判决唐某30%、胡某25%、方某25%的责任,死者自担20%,一共赔偿96万余元。胡某一看自己要赔24万,说啥都不认。胡某上诉时一口咬定:我是中间介绍人、无偿帮忙看风水,墓址决定权在东家,我不该赔偿。二审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家中长辈离世,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沉重又忙碌的阶段。
大大小小的琐事堆在一起,从置办丧葬物件,到选定下葬的位置。
再到找人开挖墓穴,每一步都需要有人跑前跑后。
本案里的唐某家中老人离世之后,自己没有全程处理丧葬全部事宜。
直接把这些繁杂事务托付给自己的叔叔唐某某全权打理。
唐某某为了办好这场丧事,就去到当地胡某经营的殡葬店铺采购各类丧葬用品。
唐某某在采购完商品之后,想到选墓地讲究风水,开挖墓穴也需要找靠谱的干活人手。
就顺势拜托胡某两件事,一是帮忙看一看墓地的风水位置,二是帮忙对接能够打墓干活的工人。
胡某没有收取看风水的报酬,答应下这份请求,之后找到了方某,双方敲定打墓整套活计的总费用为两千元。
拿到这个活的方某,又另行联系了工人刘某,叫刘某过来实地动手开挖墓穴。
整个链条里,胡某卖东西赚货品的钱,两千块打墓的工钱是给到方某。
刘某则是实际下到土坑当中开展挖掘作业的一线工人。
所有人都没料到一场悲剧会骤然发生,墓穴开挖的过程当中,土体突然发生坍塌。
正在坑内施工的刘某来不及躲避,直接被泥土掩埋,当场失去生命。
好好的丧葬差事,最后演变成一场人命悲剧,死者的家属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结果,整理好相关证据之后。
把唐某、胡某还有方某三方全部起诉到法院,要求多方共同承担死亡带来的各项损失赔偿。
按照比例核算下来,胡某需要拿出二十四万元的赔偿款。
这个结果让胡某完全无法接受,在他自己的认知当中,自己只是出于人情出面牵线搭桥。
看墓地风水也是完全免费,没有拿一分钱酬劳,墓穴究竟定在哪一块土地。
最终决定权掌握在办丧事的东家手里,打墓两千块的工钱也不经自己的手,全部给到方某。
这里面的关键,并不在于胡某有没有直接从打墓这项施工里赚到现金利润。
胡某本身经营殡葬实体店,唐某某之所以会找他看风水、找工人,根源也是因为双方发生了殡葬用品的买卖交易。
这些额外帮忙的行为,和他店铺的经营业务紧紧绑定在一起。
看似无偿的帮忙,实际也是维系客户、促成自家生意的一部分,不能简单等同于纯粹毫无利益牵扯的邻里互助。
胡某负责敲定联系打墓的施工人员,对于墓穴选址、施工条件都有参与。
清楚墓穴作业本身就存在土体坍塌的安全隐患,却没有尽到对应的安全提醒、风险核查义务。
他把高危的土方作业交接出去,却没有把关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条件。
这一系列行为,和最后工人塌方遇难的结果存在法律层面上的因果关联,所以逃脱不掉相应的民事赔偿。
反观另外两方,唐某虽然没有亲自操办丧事,但老人丧葬事宜属于他家的事务。
委托叔叔办事,法律上依旧要承担东家对应的责任,墓穴地点由这边最终确认。
对施工环境风险缺少预判管控,因此要承担最高比例的责任。
方某接手两千元的施工费用,组织工人进场干活,作为施工的组织者。
没有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同样要分担事故损失。
而死者刘某常年从事这类体力施工,自身理应知晓挖土作业有塌方风险,没有做好自我防护,自身也要承担一部分后果。
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开店做生意。
还是普通人帮熟人介绍干活的资源,千万不要觉得只要不收介绍费,就可以完全撇清干系。
很多帮忙行为,只要和自身经营挂钩,或是深度参与到项目对接、人选敲定。
一旦后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就有可能被判定需要承担赔偿。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2026-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