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一对新人花大价钱定了喜宴,亲友吃完却把他们悄悄拉到一边说,菜的档次实在太低了。小两口一查菜单,发现17道菜里面居然有10道货不对板,鲍鱼都能给换成扇贝!店方还打死不承认,新人把他们告了。这下好了,该店除了赔差价,还要赔精神损失费!
8月29日,新人小王和小李打扮得漂漂亮亮,早早就来到了婚宴现场,热情招呼着现场的亲朋好友。
有的亲戚一进门,就掏出手机对着这店里豪华的装潢拍来拍去,小王和小李的嘴角不自觉上扬,他们都觉得婚宴定在这里虽然是费了不少钱,但是花得值!
这对新人的虚荣心被大大满足,他们心里想,等着吧,让你们开眼界的地方还在后面呢。
为了在婚礼这个重大的节日上好好在亲戚面前风光一下,这两口子可是下了血本。一个桌子上就17道菜呢,连鲍鱼、桂鱼这种稀罕物都可以算是平常菜了。
本以为婚礼会顺顺利利结束,可就在大家吃饱喝足,开始退场的时候,有一个亲友非得拉着新娘子的手,吐槽今天的菜不好吃。
新娘子听完脸都绿了。这怎么可能?虽然说自己是忙里忙外,招呼客人都没来得及吃饭,但是,这可是花了大价钱的,他肯定是羡慕才这么说的。
可不一会,有好几个人都过来跟她这么说,要么说菜口感不好,要么说菜不上档次。
这下坏了,新娘子的心里咯噔一下,马上就把新郎叫来了。
新郎说,也有好几个人跟自己这么反馈。他有问朋友,有没有吃到鲍鱼?朋友说,别胡闹了,还吃鲍鱼,连鲍鱼的影也没看到啊。
两口子一商议,估摸着是店里挂羊头卖狗肉,把他们的菜给调包了。
于是他们喊来几个吃席的朋友,手里拿着菜单,一道菜一道菜地询问。好家伙,他们这下才发现,该店不仅把扇贝当鲍鱼上,还把多宝鱼当桂鱼上。
这年头,做生意还能这么做?它们之间的价格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啊。
他们数了数,被掉包的菜一共有10道,可他们也就定了17道菜啊。合着,该店把一半以上的菜都给他们换了,却一个屁也没放。
这事一发生,换谁都忍不了,尤其是在结婚这种这么重要的场合,他们直接找到店方,要求赔差价、给赔偿。
店方声称跟自己没有关系,他们一口咬定是店员看错了,把低档套餐当成高档套餐上了,所以他们只能给一点钱意思意思,是不会补差价的。
多次协商无果,这两口子忍无可忍,决定起诉把该店,要求店方双倍退还定金,并给精神损失费5000元。
店方一直狡辩,声称自己不知情,都怪店员做事不小心。审理认定店方违约,让他们退回10800元的餐费,并赔偿这对新人3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可店方还是不服,提起上诉,没过多久就被驳回。
此事一出,有些网友觉得,罚得太轻,应该让他们假一赔三;有的网友则表示,从来没听过上错菜还要赔精神损失费这一说。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菜单属于店方服务合同里的一部分,店方未经新人同意,就把套餐调包了,这属于没有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为店方没有好好履行自己的合约义务,所以法院让店方以每桌400元的价格赔给这对新人。
而之所以没有让他们以“假一赔三”,是因为店方坚称是店员不小心弄错了,无法判定这其中存在着故意欺诈的行为,所以只能让该店补差价。
根据《民法典》第996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这个大喜的日子,有的人一辈子甚至只有一次这样的场合,店方居然在这种情境之下,让自己的服务出现如此大的瑕疵,所以这精神损失费该赔。
但是,如果仅仅是日常和朋友聚个餐发生菜被掉包的情况,就没法要精神损失费了。
不过以后,吃饭前先拍个照总是好的,一是为了纪念,二是留做证据,以防店家偷工减料或者调包。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