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银行存超市?河南一超市“天中行卡”无法取现,十几万、几十万存款全被超市套牢!
8月28日,据红星新闻报道,河南驻马店本土零售龙头欢乐爱家超市因“天中行卡”兑付问题陷入漩涡,多名当地居民及前员工反映,在该超市办理的“天中行卡”突然无法正常取现,卡内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资金无法取出。
这不是一张普通的购物卡,而是一张可以存钱、生息的“利息卡”,最高月息8厘,后来降到5厘、3.8厘,可以随用随取,前员工魏女士累计存入约40万元,目前仍有33万元余额无法取出,用户胡先生两张卡余额合计70多万元,用户周先生两张卡余额合计67万余元。
欢乐爱家集团2000年由王海周创立,旗下超市自营连锁店面53家,员工4000余人,年销售额18亿元,服务辐射600多万人口,26年的历史、50多家门店、4000名员工,“看得见、摸得着、时间长”,在县城社会里,这就是“不可能跑路”的保证,员工杨女士说:“我们在里面上班十几年,从来没有拖欠过工资”。正是这种信任,让她和许多同事把积蓄存了进去。
然而,这张卡的合法性从一开始就有问题,公开流传的《天中行卡章程》显示,该卡由欢乐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与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联合发行,但银联商务驻马店分公司明确表示:从未与对方合作,章程系超市单方面印制,正在收集材料准备起诉。
从监管角度看,欢乐爱家的行为早已触碰了多条红线,依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模发卡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
欢乐爱家年销售额18亿元,远超规模发卡标准,但“天中行卡”用户余额动辄数十万元,超了限额数十倍,更值得警惕的是,未备案的罚款上限是3万元,对于一家年销售额18亿元的企业来说,3万元的罚款上限本质上不是惩罚,是“合规成本”的定价。
律师分析指出,该行为高度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性”特征,从非法性看,欢乐爱家是商超企业,没有银行吸储牌照,从利诱性看,承诺月息3.8厘至8厘,从社会性看,发行对象从内部员工扩展到家属再到社会公众。
欢乐爱家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不是“主动宣传”,而是“放任扩散”,不拒绝、不制止、不澄清,从员工到家属到社会公众,边界在“不拒绝”中一点点模糊,直到彻底消失。
值得警惕的是,在县城社会里,一家开了26年的超市比银行更让人放心,26年的信用可以一夜清零,而把超市当银行、把购物卡当存折的代价,是成千上万个家庭半辈子的积蓄。
你办过的充值卡、预付卡里,现在还有多少钱没用完?你觉得这些钱安全吗?
参考信源:
《河南欢乐爱家超市“天中行卡”被曝资金无法取出,“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前员工称该卡能存钱生息,被当作“类银行卡”使用;官方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