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天两次嫖娼案引热议,很多人对法律边界理解错了
贵州惠水县警方处置的一起治安案件,在网络平台引发不小的讨论热度。
整件案子本身并不复杂,所有后果,都来自当事人自身做出的违法行为,相关人员也接受了对应的治安层面处理。
违法行为人罗某某借助网络社交渠道,联系上在辖区出租屋落脚的女子,双方线上敲定交易相关事宜。
这名女子租住小区住宅,日常习惯拉严窗帘、紧闭门窗,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掩盖自身活动,规避周边住户以及警务人员的留意。
罗某某完成第一次交易之后,依旧主动联系对方。短短两天时间,先后两次来到这套出租屋实施嫖娼行为。
两回接触全部选在夜间开展。
周边住户长期在此生活,对这片小区住户作息、人员往来都十分熟悉。早先就留意到这套出租屋状态反常。白天门窗长期封闭,夜里不断有陌生男子短暂进出,种种迹象看着十分可疑。
在持续观察到异常情况之后,住户判断屋内存在违法苗头,随即向摆金派出所提供线索进行举报。
派出所接到群众反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经过短暂蹲守摸排,掌握完整违法证据之后,开展上门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正在进行交易的罗某某与涉事女子。
面对民警问询,加上现场搜集到聊天、转账等各类证据,二人没有任何抵赖,完整交代两天两次发生交易的全部事实经过。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金钱媒介的性交易属于明确违法行为。交易持续多久、发生多少次,都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一旦查实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罗某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涉事女子处置结果,官方并未对外详细公示。
消息传到网上之后,各类争议言论大量涌现。
不少网友抛出疑问。现实里一部分长期付费维系的亲密关系,很少见到警方介入处置。反观这种短时的金钱交易,一经查实直接拘留。
部分网友觉得处置尺度存在偏差。认为长期供养多是经济条件较好人群的行为,短时交易更多来自普通收入群体。两类行为看上去都是花钱换取亲密关系,处理结果差距悬殊,怀疑存在区别对待普通民众的情况。
法律从业者针对网友的疑惑给出过通俗解读。
法律条文本身,没有针对长期供养、短时交易设置两套处罚标准。判定的核心落点,要看行为本身的属性。
临时、对象不固定的金钱性往来,就是法条明文界定的违法行为,属于治安管理重点打击范畴。
大家口中所说的长期供养关系,大多落在私人情感与财物往来的道德层面。这类情况不存在清晰单次交易对价,现实取证难度很高,没办法直接按同类案件立案处理。
并不是法律对这类现象放任不管,而是二者法律定性、取证门槛完全不一样。
倘若能够拿到确凿证据证实,所谓长期供养本质依旧是按次结算的金钱交易,依旧可以按照对应法条予以处罚。
这桩案例也给到所有人现实提醒。任何形式拿钱换取亲密关系的举动,都触碰法律红线。只要查实,就会迎来法律层面的惩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