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太欺负人了!男子应聘送外卖,人事说了,提供电动车,日薪300元到500元,单价是

太欺负人了!男子应聘送外卖,人事说了,提供电动车,日薪300元到500元,单价是5块6块,可他跑了一天下来,只挣了67.5元,单价是4.5元每单,他不干了,人事说要按月算,他又跑了三天,4天下来,他跑了70单,才挣了230元,他坚决不干了,结果工资结算下来,他不但拿不到那230元,反而要倒贴397元。

福州的小薛遇上这事儿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

招聘信息写得明明白白:提供电动车,日薪300到500元,一单5到6块。他冲着这个条件去的,结果入职第一天就发现不对劲——电动车得自己租,租金699元。实际接单单价只有4.5元左右。

第一天跑下来,只挣了67.5元。日薪300到500?连个零头都没够着。

他第二天就提出不干了,人事那边劝他再坚持坚持,说工资得按月算。他又硬着头皮跑了三天。四天下来,70单,按4.5元的单价算,也就挣了315块左右。可小薛说最后只拿到230元。

更狠的在后头。他终于下定决心不干了,找人事提离职。结果站点负责人说,离职得找站长,你只跟人事说没用,站点不知情继续排班,你没来就是擅自离职。

擅自离职的后果是什么?订单单价从4.5元直接降到3.3元。70单算下来,工资只有230元左右。然后迟到扣款、缺勤扣款、意外险扣款,七七八八加起来587元。

230减去587,倒欠357元。加上租车那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小薛最后得倒贴397元。

干了四天活,一分钱没挣着,还得往里搭钱。这就是“日薪300到500”的真相。

小薛这事儿不是孤例。2025年8月,重庆某高校学生小彭暑假送外卖,跑了一个月400多单,按约定应该有2400多元收入。结果结算时等来一张“欠费通知单”——跑单时长不够扣120元,保险费93元,工服头盔折旧31元,住宿费490元,还有个“旷工离职罚款”600元。扣完倒欠公司200多。

一个月的血汗,换来一张欠条。

这类外卖招聘的套路,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日薪300到500,那是把最高单价、最高单量、最好天气全叠在一起算出来的数字。正常骑手根本跑不到那个数。2026年,有记者亲自体验送外卖,4小时跑了17单,挣了88块钱。日薪300?得从天亮干到天黑,还得运气好到爆。

再说那个“提供电动车”。求职者理解的“提供”,是公司配车,骑手只管跑单。实际呢?自己租,自己掏钱。有的大学生被“免费配车”的话术吸引去面试,结果被诱导签下租车合同,首月租金998元,后续每月699元。

中介口头承诺“完成单量就免租金”,可那个单量门槛高得离谱,新手根本完不成。等你发现上当了想退车?违约金能把人压死。

发布招聘的是一个公司,面试是一个公司,实际干活又是另一个公司。三个主体互相推,你连找谁维权都搞不清楚。

扣款的名目更是五花八门。迟到扣、缺勤扣、保险扣、工服折旧扣、住宿扣。最离谱的是“旷工离职罚款”——你正常提离职,公司说你没跟“正确的人”说,就算旷工。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说得明白:这些扣款项目如果双方没有事先明确约定,也没有实际产生费用,一般属于违法扣款。旷工罚款得有明确的考勤记录为依据,不能由用人单位自己说了算。

法律写得清清楚楚,《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民法典》也规定,用工方若要扣减报酬,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双方事先对扣罚有过明确约定,且劳动者确实存在应予扣罚的事实。

可这些条文,在那些外卖站点的“内部规定”面前,跟不存在一样。

更让人无语的是,这类乱象年年曝光,却年年重演。“倒欠”成了一种见怪不怪的“潜规则”。有些公司算准了求职者不敢声张、无力折腾,于是愈发肆无忌惮。特别是暑假工、大学生、刚出社会的年轻人,社会经验不足,法律常识薄弱,最容易成为被收割的对象。

小薛后来在记者介入下跟站点达成了和解。小彭把自己的遭遇反映到劳动执法部门,才拿回了应得的报酬。可还有多少人,吃了哑巴亏,连声都不敢吭?

找工作,尤其这种“高薪低门槛”的岗位,一定得把眼睛擦亮。看清薪资构成,分清“最高收入”和日常实际收入。问清楚车辆是免费配发还是自费租赁。

把薪资、扣款、离职流程在入职前确认清楚,尽量保留聊天记录。遇到多方合作用工,务必确认对接主体是谁。一旦遭遇乱扣款、拖欠工资,保留排班记录、工资条、沟通凭证,向劳动部门求助。

那些招聘广告上写的“日薪300到500”“免费提供电动车”,看看就行了,千万别当真。当真了,你就成了下一个倒贴钱的人。

来源:第1帮帮团 2026年8月27日

评论列表

特无语
特无语 1
2026-08-28 04:58
找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