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查到了,事发路段基本可以确定!近日,沈海高速上一名女骑手与一辆小轿车高速竞速,时速一度飙到220公里。更危险的是,女子骑行过程中还一只手控制摩托车,另一只手操作手机进行拍摄,风险极高。
找出来了,这次不是“疑似”,而是警方已经把事发时间、地点和涉事人员都查清楚了,此前那段在沈海高速以200多公里时速狂飙的视频,最终被确认发生在广东惠州境内,而网友根据残缺路牌逐帧寻找地点的猜测,也终于等来了官方结论。
最早的视频里能够看到G15沈海高速的标识,以及通往汕头方向的路牌,还有网友从被遮挡的文字中辨认出了“白花”,因为惠东县恰好有白花镇,加上沿线地貌比较接近,所以不少人把范围逐渐缩小到了惠州,但当时这些终究只能算民间推测。
8月26日晚,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正式通报,8月23日6时许,20岁的曹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30岁的陈某驾驶小汽车,在沈海高速惠阳沙田路段超速追逐竞驶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目前两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所以事情发展到这里,关注点已经不再是到底发生在哪,而是视频里的行为究竟有多危险,画面显示车辆仪表速度一度达到200公里甚至220公里左右,女骑手还多次单手控制摩托车、操作手机并回头拍摄,后方汽车则持续高速跟随。
我认为这种行为最不能用一句“年轻人爱刺激”轻轻带过,因为220公里每小时换算下来,每秒钟就要向前冲出约61米,低头看一眼手机或者回头看一眼后车,哪怕只有短短1秒,前方路况都已经发生了几十米的变化,根本不是普通超速能够相比。
而且别忘了,这不是封闭赛道,沈海高速上还有大量正常通行的轿车、货车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别人既不知道前面会突然出现一辆高速摩托,也不知道后面还有一辆汽车正在追逐拍摄,所以这种刺激实际上是把无辜车辆一起拉进了风险里。
更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公安厅此前公开答复群众咨询时已经明确,广东高速公路入口以及省界高速公路入省方向均设置禁令标志,禁止摩托车驶入广东省高速公路,也就是说在广东讨论摩托车高速飙到多少公里之前,首先就要看到它能不能进入高速的问题。
即便撇开广东当地的禁行规定,国家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每小时,其中摩托车最高不得超过80公里每小时,同时还禁止驾驶过程中实施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在我看来,真正需要警惕的还有一种错误观念,就是只要技术好、车子性能强、最后没有撞车,就觉得这种行为没什么大不了,可道路交通安全从来不是用事故结果倒推行为对错,否则所有侥幸躲过事故的违法行为,都可以被包装成所谓驾驶技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早就给过明确判断,驾驶机动车为了竞技、追求刺激等目的在道路上快速追赶行驶,可以认定为追逐竞驶,即使最终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只要综合超速等行为已经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仍可能达到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的程度。
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同样明确,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因此这次警方处理的重点并不是简单看到仪表显示220公里就直接定罪,而是调查后认定两车存在超速追逐竞驶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我觉得这也是为什么小汽车驾驶人同样被刑拘的重要提醒,很多人最初只盯着女骑手单手骑车和玩手机,却忽略了后车如果主动参与高速追逐,本身同样可能制造巨大风险,公共道路不是谁负责拍视频谁就变成局外人,参与危险驾驶就可能承担相应后果。
当然,目前警方公布的是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刑事拘留并不等于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承担什么刑事责任,还需要依据后续侦查、审查起诉和司法程序来确定。
这件事最后真正值得记住的,我认为不是网友多厉害,靠几个模糊路牌就把地点一点点扒了出来,而是互联网留下的视频往往会成为调查线索,所谓追求刺激也不是违法驾驶的挡箭牌,真正喜欢速度就去有安全条件的封闭场地,千万别把高速公路变成自己的赛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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