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搬家,她为了省钱,在线找了搬家公司,她多次确认搬家费用是570元,商家承诺不会乱收费。万万没想到,搬家公司把物品拉到新家楼下后,突然要收“大件费”、“楼层费”、“工时费”狮子大张口要5060元,不给就把物品拉去仓库寄存,还要收仓储费。女子被逼无奈,硬着头皮给了钱。平台却说:570元只是起步价,不知道你有大件物品。
搬家这件事,放在谁身上都是一场不大不小的折腾,尤其对于精打细算过日子的普通人来说,总想着能省一点是一点。
深圳的陈女士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家里老人常年生病,经济上并不宽裕,这次换房搬家,她提前好些天就开始收拾,零碎的小物件能自己搬的绝不麻烦别人,甚至连朋友都叫来帮忙,前前后后忙活了很久,就剩下冰箱、沙发这几个大家伙实在挪不动,这才想着找家搬家公司来处理。
为了不被临时加价,陈女士可以说是做足了功课。她在线上平台反复比对,跟商家客服前前后后确认了好几次,对方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保证,总费用570元,绝对没有额外收费,让她把心放在肚子里。
看着对方这么笃定,陈女士这才踏实下了单。她当时还想,车程也就十分钟,从旧小区搬到新小区,距离这么近,应该出不了什么幺蛾子。
可事情偏偏在她最放心的时候出了岔子。搬家当天来的工人根本不是之前对接的人,不过这倒也正常,谁搬不是搬呢?
整个装车运输过程顺顺当当,可等货车开到新家楼下,家具还堆在单元门口没动窝,工人突然掏出一张手写的单子,当场给她算起了账:冰箱要收大件费、沙发也要算、无电梯的楼层还要加楼层费,加上什么工时费,林林总总加起来,张嘴就要5060元。
这个数字直接把陈女士砸懵了,原本说好的570翻了快九倍,搁谁谁受得了?她赶紧拿出聊天记录当面对质,可工人的态度极其强硬,根本不认线上客服的承诺。
就说现场收费他们说了算,今天不给这个钱,东西绝对不会往楼上搬,甚至还要把一车家具拉去仓库寄存,到时候仓储费也得算在她头上。陈女士试着退一步,说要不给个三千块把事情结了,结果对方一口回绝,一分都不肯让。
双方就这么在楼下僵持着,一个不给钱不卸货,一个死活不肯当这个冤大头。可问题就出在这儿,陈女士耗不起。一整车家当全在人家车上扣着,报警了警察来了也多半是按经济纠纷调解,没法直接把家具抢回来。
眼瞅着天快黑了,她心里也明白,自己不可能一直跟这帮人耗在楼下,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咬着牙转了5060块钱过去,工人这才把冰箱和沙发搬上了四楼。
钱是给了,可陈女士心里这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她回头找平台讨说法,平台的回应更让人堵心——人家说570元只是起步价,不知道她家有大件物品,把责任推了个一干二净。
面对这种说法,估计谁都得反问一句,当初确认价格的时候,怎么没人提这570元后面还得加这么多零呢?
这种套路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把戏,说白了就是拿准了消费者的软肋。东西一装上车,消费者就被动了,退不了货也耗不起时间,只能任人摆布。
2024年宁波有个搬家团伙,靠低价广告在网上揽客,等客户的东西装上车,就以各种理由强行加价,不同意就言语威胁甚至扣押物品,两年多时间犯案258起,涉案金额36万多,最后全被以强迫交易罪判了刑。
还有苏州的搬家公司,专挑独居的女性和老人下手,报价两百到了现场硬是涨到两千,甚至连电钻威胁、堵锁眼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都用得出来。
回到陈女士这件事上,社区虽然已经介入了,但能不能追回这笔冤枉钱还是个未知数。平台想用一句“不知道有大件”就把自己摘干净,显然是在玩文字游戏。
下单时没有明确提醒消费者关于大件物品的计费规则,事后拿“起步价”说事,这本身就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漠视。
行业里这种低价引流的乱象,说到底还是违法成本太低,商家的算盘打得太精,知道大部分人耗不起这个时间和精力,只能自认倒霉。
可老实人的忍气吞声,换来的往往是黑心商家变本加厉。这种坐地起价甚至用扣押物品来胁迫加价的做法,已经不单单是消费欺诈了,在性质上跟强迫交易并无二致。把货物控制住,消费者动弹不得,这跟拿捏住了命脉有什么区别?
要治理这种毒瘤,光靠消费者自己多留个心眼远远不够。平台作为信息发布和交易撮合的一方,理应把审核和监管的责任扛起来,对多次被投诉有乱收费行为的商家,不能总是一句“我们不负责”就搪塞过去,该清理的要清理,该下架的要下架。
监管部门也要动真格,把这类行为往“强迫交易”的刑事方向去研判,别总是当作普通的经济纠纷和稀泥。而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碰到这种事千万别慌,也别为了息事宁人就乖乖掏钱,留存好证据、果断报警,是保护自己权益最直接的办法。
信源:红星新闻202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