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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想到,争议满满的LV侵权案,结局反转得猝不及防! 前阵子国货茶饮品牌茉莉

谁也没想到,争议满满的LV侵权案,结局反转得猝不及防!

前阵子国货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就因为包装上的四叶花纹和LV经典老花撞了款,一审直接被判赔上千万。消息一出来,全网直接炸了锅,不少人直呼不合理,一杯十几块的奶茶,居然要赔奢侈品千万巨款,这不就是洋品牌拿个花纹漫天碰瓷吗?

讲真,第一眼对比两个图案,确实有相似感,但真到要赔一千万的程度?当时全网吵翻的核心,说白了就一个问题:这四叶花样式,难道真是LV家独有的?

这个疑问,最近终于有了一个一锤定音的答案,而且这个答案,直接把整个事件的风向彻底扭了过来。

就在8月20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另一起LV的商标诉讼作出一审判决,直接驳回了LV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子的起因很简单,广东汕头一个做服装的个体户,注册了一枚四瓣花图形商标。LV看到之后,认定这个图案和自己的老花高度相似,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要废掉人家这个注册商标。

国知局当初审查完就没站LV这边,明确说两款商标细节差异很大,普通消费者根本不会混淆,维持了商标注册。结果LV不服气,直接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了法院。

这已经是LV第六次打同类官司了,前几次维权大多拿到了想要的结果,本来不少人以为这次也会是同样的走向,可法院这次的判决,直接给所有人上了一课。

法院的结论说得明明白白:LV主张权利的四瓣花卉图案,原型是我国流传千年的宝相花、柿蒂纹,属于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任何品牌都无权独占垄断。

一句话定了性,老祖宗传了上千年的传统纹样,不是你奢侈品注册个商标,就能当成自家私产,到处维权收钱的。

看到这儿肯定有人会问,那茉莉奶白那个案子怎么算?同样是四叶花图案,怎么一个判侵权赔千万,一个直接驳回全部诉求,这不是同案不同判吗?

我特意翻了两个案子的核心判决细节,还真不是一回事,两个案子的判罚逻辑根本不一样。

苏州中院判茉莉奶白侵权,核心从来不是“用了四叶花”,而是两个绕不开的关键事实。

第一,茉莉奶白自己早就申请过同款图形商标,早就被官方驳回了,明知道有权利风险,还在全国两千多家门店全场景铺开使用,从门头、杯身到员工工服,全是这个图案,甚至收到律师函后都没整改,主观恶意是法院判罚的核心依据。

第二,法院认定的侵权逻辑,是这个图案用在茶饮产品上,容易让普通消费者误以为品牌和LV有联名、授权之类的关联关系,属于借助大牌影响力的混淆行为。

说白了,一审罚的不是“使用传统纹样”,罚的是“明知有风险,还故意贴着大牌做擦边营销”。

但北京这个案子完全是另一种情况。个体户的商标是正规通过审核注册的,图案有自己的设计细节,也没有刻意攀附LV的品牌名声,本质上就是用公共文化元素做自己的品牌设计。LV想把整个四瓣花的纹样都垄断在自己手里,法院当然不会支持。

我觉得这次反转最有价值的地方,根本不是给茉莉奶白翻案,而是给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划了两条清清楚楚的红线。

第一条红线,是划给国际大牌的。公共文化资源不是你滥用商标权的武器,不能拿着一个源自传统的纹样,就到处起诉小商家,把全民共有的文化财富,变成自己维权创收的工具。

过去五年LV在中国打了1000多场商标官司,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了50多起。被告名单长得离谱,从奶茶店、葡萄酒庄,到眼镜店、珠宝品牌,甚至连一家已经倒闭的南京鸭血粉丝店,就因为墙面装饰有近似花纹,也被拉上了法庭。

说白了,很多时候这已经不是品牌维权,而是靠着商标权到处碰瓷创收。这次的判决,相当于给这种过度维权的行为,狠狠踩了一脚刹车。

第二条红线,是划给国产品牌的。传统纹样所有人都能用,但不能故意往知名大牌的设计上靠,靠着消费者的混淆心理蹭流量、占便宜。不是喊一句“这是老祖宗的花纹”就能无视商业规则,恶意攀附大牌的擦边行为,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现在茉莉奶白已经正式提起了上诉,有了北京这个判决作为参考,二审大概率会出现新的变数。但我觉得不管最终赔偿金额是多少,这个案子的意义,早就超过了一千万的数字本身。

过去我们总说国货要崛起、要文化自信,可真正的自信,从来不是靠蹭大牌的设计捷径,也不是靠拿传统纹样当挡箭牌,而是踏踏实实做出属于自己的品牌辨识度。

而国际品牌想在中国市场长久发展,也得尊重中国的公共文化资源,不能拿着商标权搞变相的文化垄断。

说到底,花纹是老祖宗留给所有人的,规矩是法律定死的,谁都别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