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懵了!陕西西安,男子13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房号为12幢B单元34层3401。合同签了,首付交了11.77万元,满心等着收房,开发商不但推迟了两年才交房,直到那天男子才得知,楼层只盖到32层,他买下的34层压根就不存在。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这十几万首付款,到今天都没有完整退回来过。
沈先生常年在北京打工,2013年动了回老家置业的念头。他相中的是西安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单价2646元每平米,88.92平米,总价23.5万出头,搁现在完全是另一个概念。
便宜自然有便宜的说法。售楼员当面告诉他,项目现在五证不全,但后期能补齐,房产证也能办。沈先生听了没太在意,城中村改造是政策项目,他觉得这种盘子不至于出大事。2013年2月4日先交了1万定金,第二天又补了10.77万,合同当天签完落地。
合同白纸黑字写着:12幢B单元34层3401号,2015年5月3日前交房。
到了2015年约定交房的节点,沈先生从北京专程赶回来看,12号楼才建到第二层就被主管部门叫停了,这一停就是大半年。
人在北京没法盯着,只能隔三差五打电话问。复工之后进展依然慢,开发商还专门联系他,问要不要换到旁边几栋已经建好的多层楼。
沈先生没答应,他买的是34层高层,不想换,觉得等等总能建起来。
就这么等到了2017年夏天,开发商才打来电话说12号楼封顶了,让他赶紧来交尾款。沈先生这次留了个心眼,说收钥匙的时候一块把钱付清。过了几个月,对方再次通知来收房。
沈先生到了现场,站在楼下往上数:32层。
合同上写的是34层,眼前这栋楼只有32层,那他签合同、交钱买的那一层到底在哪?
售楼处给的答复非常简单:不存在。要么申请退款,要么换32层的一套给你。
沈先生当时没立刻拍板,想再琢磨琢磨。这一犹豫,西安房价已经开始往上走。他赶紧联系开发商,说要32层那套。对方告诉他,那套已经卖给别人了。
到这一步,他只能选退款。
退款的过程,才是真正叫人心寒的地方。开发商那边的态度就一个字:等。理由也固定:没钱。沈先生每隔两三个月催一次,每次都是这套说辞。
后来他找到公司一个姓陈的负责人,软磨硬泡了很久,对方陆续退了2万,后来又退了5万,合计退回7万。然后这个陈总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
从2013年到2022年,整整9年,11.77万只回来了7万,还差4.77万本金趴在那里,更别说这些年被占用的利息和合同里写明的违约金。
沈先生申请了仲裁。仲裁委员会调解结果:开发商须在2022年6月28日之前,向沈先生支付首付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共计约7.4万元,另外承担5000元仲裁费;若逾期不还,再赔4.77万元违约金。
期限到了,一分没到账。
沈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下来:该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为零,名下没有房产、没有车辆、没有任何可以动的资产。
法院冻结了账户,对法定代表人下达了限制消费令,但账户里本来就是空的,这些操作对于拿回欠款几乎没有实际作用,案子就这样悬在那儿。
后来记者联系上公司一位李先生,他说公司目前资金确实有困难,但手上有一块地正在走转让程序,协议已经签了,等这块地转让完成就有钱还了。这块地什么时候能完成转让,他没有给出明确时间。
更出人意料的是,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陈先生接受采访时说,这个楼盘根本不是他们公司开发的,是另一家公司借用了他们的资质去操作的。
他父亲是原来的法人,老人过世后他才接管公司,以前的事情他不太清楚。
记者同时核实:整栋楼属于小产权房,不符合规划,没有合法手续,从立项那天起就不该被建出来。借资质盖违法楼,再把房子卖给不知情的普通人,出了事说跟自己没关系,这话有多少人能信,各人心里有数。
从法律角度来讲,五证不全的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依法属于无效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是双方各自返还:开发商退回全部首付款,买方不需要再履行剩余付款义务,开发商还须赔偿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沈先生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问题,是占理的一方。但道理归道理,法律能判定"该还",判不了"账上有没有钱"。
赢了官司,执行令拿在手里,对方名下没有任何可以变现的财产,这官司赢得相当有限。
从2013年到2026年,13年。11.77万本金,到现在还差4.77万没回来,利息和违约金连个影子都没有。
五证是买房最基本的门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缺任何一个,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就存在根本性的硬伤。
价格再低,缺证就不是捡便宜,是在给自己埋雷。很多人贪图低价买小产权,最后用时间和精力去填,还不一定能把本金要回来。
沈先生的11.77万,存定期13年利息也能有个两三万,可他换来的是一层从来没存在过的34楼,和一张执行不了的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