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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再次打败亲情!福建,女子丈夫年纪轻轻,突然查出癌症,每天大把花钱,病情却丝毫

金钱再次打败亲情!福建,女子丈夫年纪轻轻,突然查出癌症,每天大把花钱,病情却丝毫没有好转。丈夫怕花光积蓄,到时候人财两空,妻儿受苦,他偷偷选择了轻生。妻子处理完后事,突然发现婆婆和小姑子,把丈夫卡里的190万存款全部转走。婆婆说那是儿子留给她的,跟儿媳没关系,女子无奈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赵明和刘梅婚后很恩爱,两人有个儿子,一家三口日子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踏实安稳。

可谁也没想到,赵明在一次体检中,被查出得了癌症,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把一家三口的幸福震的稀碎。

刘梅当时就哭了,但很快咬着牙说治,花再多的钱也治。

刚开始,赵明也觉得自己还年轻,现代医学这么发达,兴许就能出现奇迹。

他积极配合化疗、吃药、住院,该花的钱一分没省。

可治了一阵子,病情不但没好转,反而越来越重。

赵明躺在病床上,看着每天出去的费用单子,心里开始打鼓。

他不是怕死,他是怕钱花光了,人还是没留住。

到时候妻子和孩子怎么过日子,孩子还那么小,刘梅一个人拉扯孩子,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那才真是叫天天不应。

他想来想去,觉得不能再这么耗下去了。

有一天,他说想吃妻子做的饭,妻子以为他病情好转了,高兴的回家去做饭。

他却趁机轻生了,刘梅赶回来的时候,人已经没了。

她站在病房门口,腿都软了,孩子还小,根本不懂发生了什么,看到妈妈哭也跟着哭。

刘梅整个人都懵了,但为了让丈夫走的安心,撑着办理了丈夫的后事。

为了儿子,她连哭都不敢哭太久。

等事情办完,她想着去看看家里还剩多少钱,以后日子怎么过。

结果一查银行卡她吓坏了,卡里原本有190万,是丈夫治病剩下的。

现在卡里一分钱都没有了。

她赶紧报警去银行查记录,监控显示,钱是被小姑子取走的,一分都没给她留。

刘梅找到小姑子问怎么回事,小姑子说钱是她取的,但都给妈了,你要找就找妈去。

刘梅又去找婆婆,本以为婆婆讲道理。

毕竟这些年,婆媳关系一直挺好。

可婆婆的态度完全变了,直接说:“那是我儿子挣的钱,是就留给我养老的,跟你有啥关系?”

还说刘梅以后肯定要改嫁,到时候把钱带走,她孙子怎么办。

刘梅听了这话又气又委屈,先不说改嫁的事,19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

赵明不在了,钱咋就全成了婆家的?

她试着跟婆婆讲道理,可婆婆就是不肯松口,小姑子也在一边帮腔。

这一刻,刘梅真的成了外人。

她没办法,只能去法院起诉。

这个时候她才听说,小姑子手里有一份遗嘱,说丈夫把190万全留给了妹妹。

刘梅当时脑子嗡了一下,她不相信赵明会这么做。

赵明平时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和孩子,怎么可能一分钱都不留给她和孩子?。

法庭上,小姑子拿出遗嘱,结果遗嘱上连赵明的签名都没有,没日期、没公证,更没有见证人。

再问,小姑子支支吾吾,啥也说不清楚,是真是假当庭就露了馅。

法院审理后认定,这19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中的95万,本来就应该归刘梅个人所有。

剩下的一半,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刘梅、孩子、婆婆三个人都有份。

孩子还没成年,他的那份由母亲刘梅代为保管。

至于小姑子,她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又无效,一分钱也拿不到。

判决下来的时候,刘梅心里五味杂陈,法律公正,她拿到钱了,可丈夫再也回不来了。

她一直想不通的是,丈夫当初放弃治疗,不就是怕她和孩子过不下去吗。

可他走以后,最先来抢钱的,想把她挤兑走的,却是他两个最至亲的人。

这件事说到底,不是一笔钱的事。

赵明在的时候,把所有责任都扛在自己肩上,连治病的钱都舍不得花,怕拖累妻儿。

可他没想到,他走了以后,家里人没有帮他照看老婆孩子,反而为了钱撕破脸。

依据《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本案中,190万存款是赵明和刘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配时,首先要将其中一半分给刘梅,这是她应得的部分。

剩下的95万才是赵明的遗产。

夫妻是生活共同体,一方去世后,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当作遗产处理。

要先保障在世配偶的财产权益,体现了法律对夫妻关系和配偶权益的保护。

也符合一般人对夫妻财产分配的认知,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益,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应先获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赵明可能临走也想不到,他拼命想护住的妻儿,差点被他的拿命留住的190万毁掉。

婆婆说,那190万是儿子留给她的,可儿子真正的想要的,恐怕不是妻离子散。

把钱提前抢走霸占,说是替孙子保管,实际上是不信任儿媳。

事实说明,亲情在某些人眼里一文不值。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