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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太大了吧!”广东肇庆,一小区的80多名业主分别花了2到7万多元全款买了地下

“权利太大了吧!”广东肇庆,一小区的80多名业主分别花了2到7万多元全款买了地下车位。一年多过去不仅没拿到证,业主们去查时竟发现:有的车位早在一年前就被法院查封,有的车位则莫名其妙落到了第三方公司名下!城建部门协调多次无果,将请求政法、公安部门介入。网友:明知查封还当一手车位卖,这就是明目张胆的经济诈骗!

这件让人窝火的事,发生在广东肇庆的一群小区业主身上。

刘先生是高新区合景天峻花园的一名业主。

2024年1月,他来到小区的营销中心,看中了一处地下产权车位。

当时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承诺,全款购买后当年6月底就能办下产证。

出于信任,刘先生当场支付了几万元的全款。

然而,约定的时限过去后,办证的事却毫无进展。

开发商始终未出具正规的合同和票据,每次沟通都以“正在办理”为由敷衍。

更让刘先生始料未及的是。

他后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自己买的那个车位,竟然早在2023年8月就已经被当地人民法院查封了!

同小区的孙先生也有相似的遭遇。

2024年2月,他在营销中心全款买下车位,同样收到了短期可办证的口头承诺。

虽然他的车位没被查封,但查询后却发现,该车位已经被备案登记在了一个第三方张某的名下!

在维权过程中,大家发现有类似遭遇的业主已经多达80余人。

他们购入车位的价格在2万至7万元不等。

大家普遍反映,整个认购流程混乱无序。

有的认购书盖着开发商的公章,有的盖着第三方张某公司的印章。

收款渠道也是五花八门,有张某公司账户,甚至还有私人支付宝和五金店转账。

更离谱的是,有的业主连维修基金都交了,才发现车位根本不在自己名下。

那么,为何会形成如此复杂的权属局面?

原来,这一切都源于一份“包销协议”。

2023年3月,开发商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大宗车位买卖协议》。

协议约定由张某一次性购买551个产权车位。

简单来说,张某名义上买了这些车位,但可以先不过户。

卖掉一个,开发商就配合更名一个。

如果到2025年3月还没卖完,剩下的车位就由张某全盘兜底买走过户。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车位因开发商存在债务纠纷,先后在2023年8月和2024年2月被法院司法查封。

后续销售中,业主们付了全款,却无法进一步办理网签和备案。

目前,小区的地下室车位中,有315个处于预查封状态,还有250个已被批量过户到了张某名下。

肇庆高新区城市建设局介入了此事的协调。

城建局多次组织张某与业主协调,但张某一方始终采取不配合、不推动的消极态度。

目前小区营销中心已经撤场,张某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开发商则疑似“资不抵债”,一口咬定钱是张某收的,和自己没关系。

公安部门此前认定这属于经济纠纷,不是诈骗。

接下来,城建局拟请求区政法、公安等相关部门介入,并引导业主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这一幕被拍下传到网上,引来大批网友热议。

有人说:收了全款却不给网签,把查封的车位拿出来卖,这如果只是经济纠纷,那对老百姓来说太不公平了。

还有人说:第三方公司拿着业主的钱买下车位过户给自己,这明显是空手套白狼,必须严查里面的资金流水!

仔细想想,这起纠纷看似是买卖小事,实际上暴露了诸多行业乱象。

开发商和第三方公司利用一份内部的“包销协议”,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了不知情的无辜业主。

明知车位已经被查封,却依然打着“一手车位”的旗号公开售卖,这已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那些没有被查封的车位,第三方公司在收了全款后迟迟不配合过户,甚至直接将大量车位落在自己名下。

这不仅导致业主的权益被彻底架空,更让人担忧这些车位随时可能被拿去抵押。

这种涉嫌“一房二卖”或“违规销售”的操作,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也践踏了法律的底线。

希望当地政法和公安部门能尽快强势介入,查清资金去向和利益链条,别让老百姓花了几万元的血汗钱,最后落得个车位和钱财两空的下场!

《民法典》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本案中,开发商将大批量车位通过包销协议转让给非业主第三方,这一行为本身就涉嫌违反了“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法定强制性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及多地法院的判例均表明,非业主第三方不能通过买断排除业主的优先购买权,此类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包销转让条款应被认定为无效。

业主们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起诉确认该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