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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网民留言反映呈贡某小区物业不当出租停车位的问题 3月1日昆明网民通过人民网

昆明网民留言反映呈贡某小区物业不当出租停车位的问题 3月1日昆明网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昆明市委书记的留言✍📩➡️ 蓝光天娇四期物业不当出租车位 目前物业对车位的处置完全以他们经济收入为基准。一边说他们没有分配车位权利,不给有车位协议的业主固定车位,一边物管租出去收钱。 如果从业主利益考虑,他们应该1、征询有车位协议的业主意向,不使用的他们给予补贴(如一个月50元),再拿去出租。2、本小区无车位协议的业主租车位应给予适当优惠。 📢📢📢2026-03-23 19:00呈贡区雨花街道办事处官方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经呈贡区雨花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实情况 (一)关于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分配问题。 经核查,因蓝光天娇城四期(天樾项目)地产开发商资金问题,该项目成为“保交楼”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前期销售中存在对部分购房业主赠送车位使用权的情况,并签订了《车位使用权协议》,但截至目前,开发建设单位尚未完成对车位的分配工作。嘉宝物业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车库的日常秩序维护、清洁照明、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工作,在现有条件下无法直接进行车位的分配与处置。 (二)关于车位收费问题。 经核查,嘉宝物业已完成停车场的备案工作并于2025年8月28日取得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签章的《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备案证》上显示的“证件有效期”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8年8月28日”。同时,嘉宝物业开展车库的日常秩序维护、清洁照明、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等工作。目前,嘉宝物业对已与开发单位签订《车位使用权协议》,有停车使用需求并到物业登记在管理系统中开通使用的业主按50元/月的标准收取车位管理费;对没有和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车位使用权协议》,有停车使用需求的业主按180元/月的标准收取车位管理费。 (三)关于出租车位问题。 出租的车位为小区的“人防车位”,在出租前已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收取的车位管理费用于停车场日常运营维护。 (四)关于给业主补贴或优惠的问题。 收取的车位管理费用于停车场日常运营维护支出,不属于可分配的收益,对没有和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车位使用权协议》有停车使用需求的业主按180元/月的标准收取车位管理费已是优惠后的收费标准。 二、办理情况 一是针对车位未分配问题,已约谈嘉宝物业,督促其立即和开发建设单位对接,协助推进小区车位的分配。 二是以督促嘉宝物业按照约定履行物业服务职责,进一步加强地下车库的管理,切实做好车库的保洁及设施设备维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嘉宝物业承诺将按约定履职。 三是将车位分配问题上报上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 四是雨花街道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嘉宝物业的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三、答复情况 因您表示没有时间到现场,2026年3月18日12:09雨花街道电话答复了您。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