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在话,看到扶余这个存款被盗的新闻,我越看越心寒。两个女人,就因为信了银行,现在一个公司濒临倒闭,一个精神濒临崩溃。
事情的经过其实很简单,但每一个细节都让人后背发凉。2025年10月28日,做企业的陈某把1000万的企业备用金,存进了某惠民村镇银行(现已更名),办的是最稳妥的七天通知存款,年利率才0.95%。她想着,钱放银行总比放自己手里安全,而且全程都是银行员工赵某丽经办的,之前也打过几次交道,觉得挺靠谱的。

结果才过了一个多月,12月13日,陈某急着用钱的时候,发现手机银行怎么也登不上去了。她火急火燎跑到银行网点一查,当场就懵了,手脚冰凉:卡里的1000万只剩下1万多的利息。更让她崩溃的是,和她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另一位储户王某,存的800万也被同一个人用同样的手段转走了。
真相是什么?就是这个赵某丽,利用自己银行员工的身份,在陈冰本人没到场、身份证没离身、密码没泄露的情况下,伪造了她的签名,还伙同银行其他同事违规操作,直接把旧卡挂失补办了新卡,然后把1800万全部转去自己账户炒股了。
更离谱的是,钱在股市里亏得一干二净之后,赵某丽觉得走投无路,竟然喝农药轻生了。好在抢救及时捡回了一条命,现在已经被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职务侵占两项罪名批准逮捕,案件也移送审查起诉了。

可问题是,人抓了,钱没了。陈某的公司现在发不出工资,几十个工人围着她要工钱,随时可能倒闭。她哭着找银行讨说法,结果银行一开始给她的回复是:"这是员工个人行为,你等司法结论吧。"
不过好消息是,4月30日该银行已经发布官方声明,承认存在严重内控漏洞,承诺不再等待司法结论,依法保障储户合法权益,并已问责相关责任人。
我最无法接受的就是银行最初的这个态度。什么叫员工个人行为?赵某丽是穿着银行的工作服,在银行的营业网点,用银行的系统,行使银行赋予她的权限,办的银行的业务。她能办成这件事,根本不是因为她个人有多厉害,而是因为银行的内控完全就是个摆设。

你想想看,挂失补卡这么重要的业务,本来应该是本人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人脸识别、双人复核,层层把关的。结果在这家银行,只要有个员工想搞事,随便伪造个签名就能办,还有同事帮忙打配合。这哪里是内控,这简直就是给内鬼开绿灯。
而且法律早就说得明明白白了。根据《民法典》和《商业银行法》,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最高法也多次明确,刑事案件和民事合同关系是两回事,银行不能以"员工犯罪"或者"等待司法结论"为由,拖延向储户赔付。
说白了,就是银行先把钱赔给储户,然后银行自己再去跟赵某丽要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你银行赚利息的时候,没说这是员工个人的功劳;出事了,就把责任全推给员工,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