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里明明有人长期摆烂、消极怠工,单位想开除却很难,难点不是舍不得处理,而是很难收集到一套经得起复核、人事仲裁的完整书面证据。
事业编开除,不是领导一句话就能决定,人事处理程序非常严格,一旦当事人申请复核、仲裁甚至诉讼,单位拿不出扎实的书面材料,处理决定就有可能被撤销。
单纯口头吐槽 “这人干活敷衍、态度差” 不算证据,想要取证,必须一步步固定书面记录:工作任务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书、考核不合格材料、谈话笔录、当事人签字确认、多次警示教育记录等等,一环都不能缺。
不少摆烂的人也懂,不直接顶撞,不旷工,就是工作低效能,软抵抗,谈话时不签字、不承认,取证难度进一步加大。单位要反复留痕,多次督促、考核,走完教育、警告、处分等前置流程,耗时很长。
所以现实里,很多单位对于这类软消极的人员,优先采取年度考核不合格、调整岗位等方式,而不是直接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