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野鸡泛滥成灾,为何很少有人吃?当地农民直言:“别说吃了,我们甚至都不敢招惹它!”
东北一些农村,野鸡已经成了农田里的常客。它们会钻进玉米地寻找食物,也会在田埂附近活动,有时几只聚在一起,农民发现后还真不能随便捕捉。
2026年04月10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转载的一则报道提到,哈尔滨太阳岛外滩湿地出现多只雄性环颈雉集中活动的情况。过去经常藏身于林地、灌丛中的野鸡,如今在一些人类活动区域也能看到。
东北人所说的野鸡,通常指环颈雉,也叫雉鸡。
雄鸟脖子上有一圈白色羽毛,尾巴长,羽色鲜艳,雌鸟则以灰褐色为主。这种鸟善于奔跑,遇到危险还能迅速起飞,生活范围包括农田、林缘和灌木丛。
野鸡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挑食。谷物、草籽、嫩叶、浆果以及部分昆虫,都能成为它们的食物。东北拥有大面积耕地,部分农田周围还分布着林带和灌丛,能够为环颈雉提供觅食和隐蔽条件。
不过,野鸡频繁出现在农田里,也给种地的农民带来了麻烦。尤其是农作物刚刚出苗的时候,如果野鸡集中进入田地啄食,幼苗受损就可能影响后续生长。
农民辛苦种下的庄稼,自然需要保护,可面对这种鸟,处理方式已经与过去不同。原因就在于野鸡受到法律保护。2023年06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调整后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环颈雉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2023年05月0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野外自然生长繁殖的相关陆生野生动物。
未经许可捕捉环颈雉,或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都可能面临法律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即便野鸡跑进自家承包的农田,也不能随意使用捕鸟网、猎夹等工具捕捉,更不能直接抓回家宰杀。
有人可能会问,市场上不是也有山鸡出售吗?这里存在一个容易混淆的地方。2020年05月27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将家养雉鸡列入特种畜禽范围。
符合规定的人工养殖雉鸡,可以依法生产经营,但野外自然繁殖的环颈雉不能因此随便捕捉食用。野鸡受到保护,还与它在农田生态中的作用有关。
2026年06月12日,中国科学院沈阳城市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发布鸟类科普资料,专门介绍了环颈雉的生态作用。资料指出,这种鸟会取食稗草、马唐、狗尾草等杂草的种子,能够减少部分杂草在农田中的萌发。
也就是说,野鸡虽然可能啄食庄稼,却也能帮助清除一部分杂草种子。它既是农田里的觅食者,也是当地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不能简单地只算它吃掉了多少粮食。
2026年07月30日,黑龙江省修正《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相关文本于2026年08月07日公布。条例明确,对野生动物致害严重的地区,应当加强监测预警、建设防护设施,并开展相关防护技术培训。
对于因保护条例规定的野生动物而造成的农作物等财产损失,条例还明确了由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的制度安排。这样一来,农民遇到野鸡损害庄稼,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按照规定申请调查处理和补偿,而不必冒着违法风险私自捕猎。
东北野鸡越来越常见,背后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管理多个问题。保护工作做得越深入,越需要认真处理农民可能遇到的实际损失。
过去有人把野鸡当成野味,如今更多人知道它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这种变化与我国不断完善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密切相关。至于为何很少有人吃,答案就在这里,野外的环颈雉不是想抓就能抓,更不是抓到以后就能端上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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