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硕士毕业,高高兴兴去考编,没料想被告知没有资格参加,理由是其名下存在企业职工社保缴费记录,认定她不属于应届毕业生,拒之门外后搞得她莫名其妙!
小李想不通。2025年6月硕士毕业后,小李一直没有入职,毕业后还陪患癌父亲在天津就医,一边照顾家里,一边准备找工作。
到2026年2月,小李报考某单位事业编应届生岗位,原以为材料交上去就能进入下一步,报名系统却卡住了。工作人员给出的原因很直接,系统里有企业职工社保记录,不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小李回去后越想越不对。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没有去企业上过班,更没有领过哪家公司的工资,社保从哪里冒出来的。
小李通过苏服办查询,结果更吓人,江苏省内竟有6家建筑公司给小李缴过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名单一列出来,小李才明白,影响考编的不是一条小差错,是一串和自己完全陌生的企业记录。
小李先联系其中一家建筑公司。对方的回答让事情变得更复杂。公司称小李名下有一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也就是常说的安全员A证。
证书挂在公司名下,企业使用这类证书就要给持证人缴社保。公司还提到,转入办理时有人脸识别,意思是小李应当知情。小李听完更急了,证书在哪里,谁拿去用的,自己全然不知道。
线索往回倒,时间落到2018年11月。那时小李还在读大二,校外人员找到同学,组织十几名学生去安徽合肥参加一场校外考试。学生们被告知只是到场走个流程,考完每人给400元劳务费。
小李和同学没有被明确告知考试性质,也没有拿到过证书。几年后,小李才知道,那场考试和安全员A证有关。证书下发后,没有到小李手里,而是进入了建筑企业和中介之间的流转环节。
这本证书不是普通纸面证明。按建筑领域相关规定,安管人员应通过受聘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申请人员还应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过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规定也明确,相关证书不得出租、出借或者用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证书要和真实用工、真实岗位相对应,不能拿学生身份去凑数,更不能拿证书去反复转用。
2026年3月,小李向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清退相关社保记录,并维护求职资格。检察官没有只看报名失败这一件事,沿着证书去查。
调查发现,小李曾被登记为A公司企业负责人身份取得证书,证书下发当天又被转入B公司,之后长期由B公司持有、流转租用。B公司名下曾同时持有50余本建筑行业安全员证书。
案件查到这里,问题已经不只是小李一个人的应届身份。2026年3月31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4月7日,小李又就清除异常社保记录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社保部门按照企业申请办理缴费本身有办理流程,但没有真实劳动关系的记录,应当依法纠正。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清退异常记录。
小李名下的社保记录涉及南京建邺、南京鼓楼、扬州邗江、高邮、淮安淮阴等地公司。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又把线索移送相关地区检察机关,江苏省5家检察机关接力办理。
到2026年8月25日,小李最后一份职工社保记录被清退,应届毕业生身份得以恢复。公安机关也于2026年4月23日立案侦查,截至2026年9月4日,B公司实际控制人等9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参考文献:上观新闻。硕士生因被偷缴社保无法考编,5 家检察院联手恢复其应届生身份,9 人被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EB/OL].2026-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