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得真棒!广东广州,一位女士家中碰到拆迁,原本可获三四千万赔偿,岂料查验户籍时,女主人忽然察觉,自家户口本上,不晓得何时居然多出一个16岁少年。
李女士今年四十岁,那天她陪着母亲坐在拆迁登记台前,工作人员逐页翻着户口簿,翻到最后一页时,母亲的目光忽然定住了。那个陌生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安安静静地躺在两个女儿的名字后面。母女俩对视一眼,空气像被人抽走了。
面对追问,父亲终于开口了。早年在外做生意,有过一段婚外情。因为重男轻女,一心想要个儿子,就瞒着全家给那个孩子上了户口,一藏就是十六年。
李女士说,母亲知道这件事之后,整个人垮掉了,一夜之间看上去老了很多,身体也大不如前。
可哭完了,日子还得过。摆在眼前的现实比背叛更狠。父母名下有两套拆迁房产,预估三千万。这笔钱,母亲辛辛苦苦攒了半辈子。
有人可能会问,一个私生子,凭什么分走原配的钱?
法律写得很清楚。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明确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意味着,如果母亲先走,生前又没有立遗嘱,属于她的那份遗产,父亲作为配偶可以继承。等将来父亲去世,他名下全部财产,包括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份额,非婚生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分走一份。绕了一圈,母亲半生心血,间接流到了外人手上。
但这位母亲没有在家里哭闹,也没有去撕扯。她做了一件事。
她让女儿陪着,去了中华遗嘱库广州海珠服务点,正式订立遗嘱,把自己名下全部合法个人财产,定向留给两个亲生女儿。
遗嘱库的工作人员何丽琼说了一句话很关键。拆迁补偿款、已经确权的安置房,都可以写进遗嘱,但前提是,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份额。夫妻共同财产里归配偶的那部分,个人无权处置。
母亲心里清楚,她守的不只是一笔钱,是两个女儿的未来。
那个十六岁的男孩,户口本上多出来的一个名字,撕开了一个家庭藏了十几年的口子。而母亲用一个法律动作,把口子堵了回去。
有遗嘱,按遗嘱走。没有遗嘱,才轮到法定继承。一句话的事,结果天差地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