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小孩坠楼砸烂宝马车,家长第一反应不是查原因、不是谈赔偿,竟是要求删视频。
现场到底拍到了什么?是怕舆论,还是怕真相?车损能赔,人命和疑问能一键删掉吗?越删,越让人想追问。
事发湖南衡阳,时间是9月7日凌晨两三点,一名读小学的孩子梦游,拿钥匙打开防盗网小窗,从7楼钻出去坠落,砸中了楼下停放的宝马车。
孩子命大,宝马车天窗和座椅系统严重损毁,但车身缓冲了冲击力,孩子仅受划伤和骨折,没有生命危险,事后还自己走回了家。
车主周先生知道真相后,态度让全网点赞,他婉拒了家长提出的通勤补偿,说“先把小孩治好,再把我的车修好就好了”。
4S店定损接近5万元后,家长态度变了,他们提出两个要求:维修不用原厂件,改用拆车件;车主删除拍摄的视频,否则起诉侵犯隐私。
先说拆车件,一辆刚买两年的宝马车被砸烂,车主凭什么接受报废车拆下来的旧零件。赔偿的目的是让财产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这是法定原则。
再说删视频,家长说侵犯隐私,但车主拍的是自己车被砸的现场,事发在公共区域。以侵犯隐私为由要求删视频,法律依据根本不充分。
家长怕什么,孩子梦游从7楼掉下来,这件事一旦传开,监护责任的问题就藏不住了。一个能拿钥匙打开防盗网小窗的孩子,防护措施到底做到位了没有。
民法典第1188条写得很清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梦游不是免责理由,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
事发后派出所民警也介入了,孩子坠楼当晚家长报了警,第二天车主报警称车辆被砸,民警通知双方到场,赔偿问题至今仍在协商。
网友的评论很扎心,有人说“没有这辆车,娃可能就没了”,有人说“几万块都舍不得,这是救命啊”。话糙理不糙。
车主没有狮子大开口。定损是4S店出的,5万元是实打实的维修成本。保险公司走代位求偿,是正常流程,不存在车主讹人一说。
真正让人不舒服的,是家长的态度,孩子没事了,转头就把精力花在压低赔偿和删视频上。这件事如果反过来,车主砸了人家的东西,能说用便宜件修吗。
删视频解决不了监护责任的问题,法院判赔偿看的是证据和法条,不是网上有没有视频。越急着删,越让人觉得心虚。
孩子坠楼是意外,但意外背后是监护的漏洞。防盗网的小窗能被孩子用钥匙打开,说明日常防护和看管都存在缺口。这才是家长最该反思的地方。
一部车救了一条命,车主说“修好继续开”,这句话的分量,比任何赔偿方案都重。可惜有些人把善意当成了软弱。
删视频,删不掉该负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