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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太荒唐了!”8月28日据光明网报道,四川,一女子大清早摸黑去上班,横穿马路

“实在太荒唐了!”8月28日据光明网报道,四川,一女子大清早摸黑去上班,横穿马路时不幸被撞身亡。家属顺利办下了工伤认定,公司却死活不认账,不仅指责死者自身违规,甚至怀疑是“碰瓷”,硬是一纸诉状告到法院非要推翻认定。万万没想到,法院最后的判决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事情发生在四川攀枝花,2023年12月的清晨,冬天的天色黑得透彻,物业保洁员刘某像往常一样从家里出发去上班。在穿过马路赶往负责的小区时,他没有走几十米外的斑马线,结果被一辆疾驰而来的轿车撞倒。
 
送到医院全力救治了十五天,刘某依然遗憾离世。交警部门在勘验现场后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横穿道路的刘某承担次要责任。
 
2025年3月,人社局根据这份事实清楚的责任认定,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按常理来说,面对因公身亡的基层员工,企业理应依法配合家属落实后续的社保待遇。
 
涉事公司却选择了全盘抗拒。在向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被维持原决定后,他们直接一纸诉状将人社局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这家物业公司的抗辩理由让人大跌眼镜。他们抓住刘某横穿马路这一点大做文章,主张合法的路线才算工伤法律意义上的合理路线,刘某既然违规横穿,这段路就失去了上下班路线的合理性。
 
更加离谱的是,公司方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前提下,当庭提出刘某可能有碰瓷甚至自杀的倾向。这种将死者未走斑马线的过失无限上升为恶意骗保的言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拿出任何实质证据来支撑。
 
面对用人单位这套偷换概念的诉讼策略,审理案件的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以及随后二审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极为清晰的裁判尺度。法院明确指出,法律所规定的上下班合理路线,核心在于考量劳动者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是否处于从住所到工作场所的合理轨迹中。
 
这里的合理指向的是通勤的关联性,绝不能苛刻地等同于整个通行过程中的绝对合规。
 
如果按照企业的逻辑,只要劳动者在上班路上出现任何轻微的违章行为,比如看手机、走错道或者横穿马路,其通勤属性就会被全盘抹杀,那么工伤保险对劳动者的保护机制就会彻底沦为空谈。
 
至于企业所谓的碰瓷和自杀猜想,由于完全属于空口无凭的臆测,根本无法推翻交警部门依法作出的专业勘验结论,属于典型的举证不能。
 
更关键的事实依据在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早已明确界定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红线,那就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交警认定的次要责任,完全符合法定认定的基本门槛。企业经历一审败诉后依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

这一连串的司法审理,彻底堵死了企业试图利用程序空转来拖延时间、逃避法定赔偿的算盘。
 
从法理层面来审视,现代工伤保险制度之所以设立,根本基石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倾斜保护原则。

它的立法初衷是为了替那些在岗位和通勤中面临各种意外风险的普通劳动者筑起一道生存底线,把职业风险社会化。
 
工伤保险不是用来在灾难发生之后对劳动者展开道德审查和显微镜式的行为挑刺,而是要在家庭遭遇巨大变故的关头提供最基础的制度托底。

信源:女子上班途中横穿马路遇车祸身亡,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涉事企业不予认可,法院判了 2026-08-28 14:21·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