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越制裁我,我就越反华!”放出这般狂妄言论的,是早已网传执业执照被吊销、账户遭到冻结,已然被行业彻底除名的深圳前女律师周君红。周君红律师执业证遭注销之后,掀起了一场不断被网络传言放大发酵的舆论风波。
互联网最擅长做的一件事,就是把一份简简单单的行政决定书演绎成一部长篇连续剧。原本寥寥数行白纸黑字的官方内容,经过多轮网络转发之后,常常被掺杂进各类所谓“内幕”“报应”以及各类私人叙事。周君红律师执业证被注销这件事,便是十分典型的案例。
真正应当被关注的,并非各类版本的故事被渲染得多么沸沸扬扬,而是法律文书本身载明的真实内容。2024年11月26日,广东省司法厅下发处理决定,注销并收回周君红的律师执业证书。决定书当中写明,她在2024年3月18日和广东恒港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直至当年11月25日,时间已经超出六个月,并且没有获得其他律师事务所的聘用,据此依规完成注销手续。
这里最容易产生认知混淆的两个概念,便是“注销”与“吊销”。
乍一看只是一字之差,背后的法律性质却天差地别。吊销是典型的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律师存在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是监管部门作出的正式惩戒,带有明确的否定性评价;而注销更多是一种程序性行为,针对的是执业状态的自然终止,比如离职后长期未重新执业、本人主动申请注销等情形,本身不带有惩戒属性。
换句话说,哪怕是一名没有任何执业过错的律师,只要从律所离职后超过六个月没有被其他律所聘用,按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会办理执业证注销。这是律师行业管理的常规操作,和大众理解的“因为犯错被开除”完全不是一回事。
网上很多人把这事归结为她发表不当言论遭到的直接处罚,可我觉得并不是这么回事。从广东省司法厅公开的决定书原文来看,注销的直接依据就是执业状态中断满六个月,全文没有提及任何关于言论违规、执业违法的处罚事由。把注销直接等同于“因反华被吊销执照”,本质上是对法律文书的误读,也是对事实的二次加工。
这事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很多传播者明明可以轻易查到这份公开的行政决定书,却故意混淆两个概念,甚至不断往里面添加新的桥段。今天说她名下账户全部冻结,明天说她被全网平台封禁,后天又传出她在国外餐馆洗盘子讨生活,原本简单的行业管理程序,就这样被层层加码成了一出“恶有恶报”的爽文大戏。
但是我认为,批评一个人,永远不能建立在编造的事实之上。周君红在境外发表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论、突破公序良俗底线的行为,本身就站不住脚,理应受到公众的批评和抵制。可如果我们为了让批评更“解气”,就故意歪曲法律事实,甚至编造不存在的惩罚细节,那和我们所反对的造谣行为,又有什么本质区别?
有一点我怎么都想不明白,作为一名接受过多年系统法学教育、在深圳执业多年的专业律师,她本该最清楚规则的边界,也最明白职业信用对行业从业者的重要性。可她偏偏要把手里的法律专业当成博眼球的工具,把公开的舆论场当成宣泄极端立场的舞台,最后亲手断送了自己的职业道路。
这背后的问题,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为什么一个普通的执业注销公告,会发酵成全网热议的舆论事件?本质上是公众对“吃饭砸锅”群体的反感,已经积累到了临界点。只要是这类发表不当言论的人出现负面消息,大家就会下意识地往“报应”的叙事里套,宁愿相信更解气的传言,也不愿花几分钟去核对几行白纸黑字的官方原文。
说白了,很多人转发那些添油加醋的说法,不是为了追求真相,而是为了宣泄情绪。看到曾经的精英从业者站到了大众的对立面,大家希望看到她付出相应的代价,于是就把所有能想到的惩戒都安到她身上,至于事实是否准确,反而成了次要的事情。
我们真正该问的,不是周君红现在过得有多落魄,而是这样的事件,到底该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提醒。对个体而言,无论拥有什么样的学历和职业身份,底线都不能破,立场都不能歪,靠突破底线换不来真正的认可,只会把自己的路越走越窄。对舆论而言,再强烈的情绪,也该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用错误的信息去支撑正确的立场,最终只会让立场本身失去说服力。
这场由一张决定书引发的舆论风波,说到底也是互联网传播生态的一个缩影。我们每天都在接收海量碎片化信息,很多时候情绪跑在了事实前面,立场盖过了真相。可越是在群情激昂的时候,越该多停一秒问问自己:我们看到的,到底是事实本身,还是别人想让我们看到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