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男子身患四级残疾,独自拉扯2个女儿生活。他走完全套审核流程申请到了低保,2年领了26000元补助。谁料2年后,他被送上法庭,原因是涉嫌诈骗低保金。检方指控他申请低保前名下就有房产和车位,刻意隐瞒资产骗保。男子不认,说自己申请时如实上报过财产情况,房子是一家人自住,他觉得很冤。
李某某是四级肢体残疾,常年被强直性脊柱炎折磨,重活干不了,长期吃药又是一笔固定开销。
婚姻破裂之后,他独自带着两个女儿过日子,家里收入微薄,生活压力的确是摆在眼前。
2023年,他提交低保申请,村里开会评议,工作人员上门核实情况,层层上报走完全部流程,顺利办下低保。
一家三口每个月合计1200元低保金,他前前后后一共领了26000左右。
在李某某的认知里,整套审批流程都是相关部门一步步把关完成的,自己是合规拿到补助。
他万万没想到,两年之后风波找上门。2025年6月,他接到警方通知,被指控涉嫌诈骗,之后办理了取保候审。
检察院这边的说法很明确,李某某在申请低保之前,名下就已经购置过房产还有车位。
检方认为,这些资产属于明显的财产,申请低保的时候他刻意隐瞒,以此骗取低保待遇,应当按诈骗罪追究责任。
但李某某并不认可“故意隐瞒骗保”这个说法。
他承认房子、车位确实登记在自己名下,可这套房子是一家人共同居住使用,并不是拿来投资、出租牟利。
他回忆当初提交申请的时候,相关情况已经如实填报,后续村干部、乡镇工作人员都上门核查过,层层审核之后才审批通过,并不是自己偷偷蒙混过关。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现实情况,案子开庭审理,但还没有出最终结果,李某某一家的低保依旧照常发放。
部门给出的解释是,要等司法判决出来,才能够决定是否停掉低保待遇。
一审庭审现场,两边争论的焦点也很尖锐。登记在他名下的房产车位,到底算不算低保认定的超标资产?
申请的时候,他主观上有没有刻意去隐瞒财产,这两点直接决定能不能构成诈骗。
整场庭审结束之后,法庭没有当庭给出宣判结果,后续会另外确定时间公布判决。
低保审核,不只是看申请人身体差不差、日子苦不苦,名下的房产资产也是硬性评判标准。
可现实当中,基层审核是一套完整链条,如果确实经过多轮核查通过,到底是个人蓄意欺骗,还是审核环节出现漏洞,这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一边是残疾、独自抚养孩子的现实困境,一边是名下存在房产车位的客观事实。
最后怎样去划分责任边界,这起案子的判决结果,也会给同类情况提供参考。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取低保这类社会保障待遇,按诈骗公私财物论处。
这条法律关键点不光看拿到了补贴,还要看主观上是不是故意隐瞒财产骗补助。
本案检方认为当事人隐瞒房产车位,骗领低保金,但当事人称已经如实上报,是审核部门核查通过。
到底算不算诈骗,核心要查清是不是刻意隐瞒。如果只是审核疏漏,就不能随便定诈骗,一切要等法院结合证据作出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河报 202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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