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这一天,房地产行业同时落下了三份重要文件,真正需要看的,可能不是房价会不会马上涨,而是以后开发商怎么拿钱、怎么卖房,正在发生变化。
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文件,明确商品住房如果实行预售,单体建筑要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购房人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资金要进入监管账户。与此同时,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部分尚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
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的信贷文件也同步调整了规则。
以后房地产开发贷款实行主办银行制,一个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预售项目贷款期限最长5年,现房销售项目最长7年。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则从最长30年延长到了最长40年,更关键的是,期房个人住房贷款要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
这意味着一个很明显的变化:
房子还没建完,就大量依靠购房款和个人按揭资金快速滚动的模式,监管约束更强了。
土地这一环也被单独卡住了。文件明确,银行不得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的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还要实行封闭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资本市场这边,证监会同日发布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通过股权、债券、并购重组等方式融资,并继续发挥不动产REITs等工具盘活存量资产。
把这几项放在一起看,最值得注意的不是“以后房价一定涨”或者“一夜之间取消预售”。
预售并没有被取消,房贷也不是等拿到房才开始还所有款项这么简单。真正改变的是,开发、融资、销售之间的资金约束被重新排了一遍。
对购房者来说,最直接的变化,是现房销售被进一步推行,预售资金监管更严格,期房贷款发放时点也明显后移。
至于这会不会带来房价上涨,现在还不能提前下结论。
但可以确定的是:
房地产正在从过去拼规模、拼周转的开发模式,进一步转向更强调项目资金封闭、交付安全和存量运营的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