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让家属揪心了!8月26日,西安一名91岁老人入住养老院后发生意外。老人每月养老费用5300元,8月14日却从楼梯处摔落,由三楼滚至二楼。从老人离开房间到被发现,前后约半小时。事发前楼梯口没有栅栏和警示,老人随后被送进ICU,接受呼吸机辅助治疗。住院初期养老院安排了护工并支付部分费用,可随着双方就后续赔偿产生分歧,护工被撤走,费用也没有继续支付,院方提出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老人姓贾,今年91岁,过去一直跟着62岁的女儿陆女士生活。按照家属的说法,老人虽然年纪大了,走路比较慢,但意识清楚,平时还能自己出门遛弯。今年4月,陆女士做了腰椎手术,自己也需要休养,实在腾不出精力全天照顾母亲,这才四处打听,把老人暂时送进西安市莲湖区一家养老机构。4月30日入住后,每月费用5300元,使用养老消费补贴后,家属实际承担4500元。即便把母亲送进养老院,陆女士仍然几乎天天过去看看,陪老人聊天,帮她洗衣服、剪指甲。本想着等自己身体恢复后再把母亲接回家,谁也没料到,三个多月后突然出事了。
8月14日上午,老人从居住的房间里慢慢走了出来。监控能够看到她从房间往楼梯方向移动,但楼梯区域没有监控。家属后来了解到,老人从三楼楼梯摔下,滚到了二楼。真正让陆女士想不明白的是,91岁的老人行动并不快,从走出房门、来到楼梯区域,再到后来被人找到,前后用了约半小时,这段时间里竟然没有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异常。直到临近吃饭,工作人员发现老人不见了,寻找之后才在楼梯处发现受伤的老人。养老机构对此解释,当时正赶上午饭时间,工作人员和护工都忙着打饭、给其他老人喂饭,加上贾老太平时能够自行行走,也常在楼道活动,大家没有想到她会进入楼梯区域。
老人为什么能够直接进入楼梯?记者8月25日实地走访时看到,老人居住楼层尽头的楼梯口已经安装了一道金属栅栏门,不过家属表示,这道门是在老人摔伤之后才加上的。事发之前,楼梯入口既没有这道栅栏,也没有警示和遮挡,而楼梯本身坡度较陡。也就是说,工作人员发现老人、拨打120以及后续救治是一回事,意外发生之前养老区域的设施和日常看护情况,则成为了这场纠纷另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尤其对91岁的高龄老人来说,能够自己走路,并不等于所有区域都适合让她独自进入。
这次摔伤的后果也远比普通跌倒严重。医院诊断显示,老人存在闭合性颅脑损伤、顶骨骨折、多处肋骨骨折、肱骨粉碎性骨折,以及肺部等多处创伤,入院时意识昏迷,随即进入重症监护室,并接受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治疗。经过抢救,老人后来从昏迷中醒来,生命体征暂时趋于平稳,但医生表示,考虑到肺部和颅脑损伤,病情依然危重,随时可能出现变化。对陆女士而言,更现实的问题很快摆在眼前:从入院到报道前已经交了5万元,医院又通知继续缴费,而她自己只有退休工资,很难持续承担高额治疗支出。
争议也由此转到了费用和责任上。家属称,老人刚住院时,养老机构安排过一名护工,并承担了救护车费用以及家属前期垫付的8000元医疗费,后来双方谈到赔偿问题,家属最初提出36万元,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养老机构之后撤走护工,也没有继续支付医疗费用。院方给出的说法则是,他们并非事发后完全不管,前期已经派人照料并承担部分费用,但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较高,公司认为需要法律依据,因此建议通过法律程序确定具体责任。随着老人苏醒,家属的诉求也调整为,希望养老机构承担住院治疗以及后续康复、照料产生的相关费用。院方表示,对于眼前的短期医疗困难会向公司反映,长期责任仍建议依法解决。
报道中受访律师提到,养老机构面对高龄入住老人,承担的安全保障和适老化防护义务高于普通经营场所。楼梯口事发前缺少栅栏、警示等防护,加上老人较长时间处于危险区域未被及时发现,这些情况都需要在后续处理中结合证据判断责任比例。与此同时,院方提出走司法程序本身并不等于拒绝承担责任,具体赔偿数额仍需要根据过错、损失和因果关系来确定。眼下最紧迫的,仍是91岁老人的救治和后续照护,而这场围绕养老机构设施、看护以及费用承担的争议,也还有待进一步处理。
(信源:新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