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劳务派遣“只能占10%”这条规则,已经执行很多年了。
2026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直接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由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直接签劳动合同。这里先纠正一个名字:委员是周世虹,不是“周世宏”。
我查了一下现行规定,劳务派遣从法律定位上本来就不是企业的主要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明确,它只是补充形式,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还明确,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更有意思的是,法律同时已经写明了“同工同酬”,用工单位还要承担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与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义务。
所以现在争议的关键,其实已经不只是“要不要保护派遣工”,而是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既然规则早就存在,为什么现实中仍然有人希望通过派遣这种三方关系来用工?
周世虹提到的“逆向派遣”就是其中一个典型问题:原本直接用工的员工,被要求转换成派遣身份,从而把劳动关系和实际用工关系拆开。
这也是为什么这次建议会让很多打工人产生共鸣。
如果一个人每天在同一家公司干同样的活,接受同样的管理,却因为合同上多了一家劳务公司,待遇、发展和责任承担就可能出现差别,那么问题就已经不只是“多了一个中介”。
真正需要讨论的,是这种用工结构到底有没有必要继续存在。
周世虹给出的答案很明确:直接取消派遣,让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直接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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