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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欧洲老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卧病在床的?在德国待过的华人曾说,那些七八十岁甚至更

为什么欧洲老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卧病在床的?在德国待过的华人曾说,那些七八十岁甚至更大的老人,插着管子躺在病床上度日的人少之又少,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欧洲人身体好,抗造,其实真不是,关键差别在于,人家把最后那道选择题,提前做完了,而且做成了法律。

在德国生活时间长一点,很多华人都会留意到一个细节。当地高龄老人并不少,八十多岁、九十多岁也不稀奇,可真正长期留在医院,身上接着各种管路,反复依靠急救手段维持生命的人,并不像一些人想象中那么常见。
 
原因并不神秘,德国老人一样会得癌症、脑卒中、痴呆和各种慢性病,高龄以后也一样会失去行动能力。德国联邦统计局2024年12月18日公布的最新完整护理统计显示,2023年底德国已有568.8万人属于护理需求人群,其中34%年龄达到85岁以上。
 
换句话说,老人并没有因为生活在欧洲就绕过衰老。数据显示,约489万人是在家中接受照护,占全部护理需求人群的86%,只有约80万人生活在全日制护理机构。
 
医院在德国更多承担急性治疗任务,长期失能后的照护则被家庭、社区护理、养老机构和缓和医疗体系分担。于是外人看到的画面自然不同,不是老人突然不卧床了,而是卧床之后不一定长期留在急性病房里。
 
还有一个更深的原因,藏在德国《民法典》里。截至2026年8月24日,德国《民法典》第1827条关于患者预先医疗指示的规定仍然有效。
 
成年人在能够清楚表达意愿的时候,可以预先写下自己将来失去决定能力后接受或者拒绝哪些医疗措施。德国联邦卫生部门的官方说明同样写得很明确,患者预先医疗指示可以用来确定特定情况下希望接受什么医疗措施,又拒绝什么医疗措施。
 
它解决的是一个很多家庭拖到最后一分钟才面对的问题。老人已经深度昏迷,医生询问是否插管,子女意见不一致,有人要求继续抢救,有人担心治疗只会增加痛苦。
 
这个时候,每个人都背着很重的决策压力。德国的制度设计,是尽可能把决定往前移,让本人身体尚可、意识清楚的时候自己回答,而不是等到无法讲话以后,再让家属猜。
 
更关键的是,这份选择不是写在纸上安慰自己的话。患者已经失去决定能力,而现实病情符合预先指示所描述的情形时,医疗决定需要以患者已经表达的意愿为依据。
 
 
德国法律甚至另外规定了医生与法定代理人确认患者意愿的程序,使生命末期的医疗选择不完全取决于家属临场态度。德国还把讨论进一步放进了护理体系,《社会法典》第五卷第132g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护理机构可以向参保人提供生命最后阶段的医疗照护规划,其中包括末期医疗、护理安排以及临终陪护等内容。
 
也就是说,要不要进行某些抢救,并非非得到急诊室里才谈。当然,不再继续某些没有合理获益的侵入性治疗,并不等于把老人放在那里不管。
 
德国2015年通过的临终关怀和缓和医疗相关法律于2015年12月8日生效,缓和医疗被明确纳入法定医疗保险常规保障范围。进入生命末期以后,医疗仍然存在,只是目标可能从延长生存时间转向控制疼痛、呼吸困难和其他严重症状,同时提供护理与临终陪伴。
 
差别恰恰出现在这里,现代医学能够维持呼吸、循环和营养,却不意味着所有高龄重症患者都有机会重新恢复清醒、吞咽和基本生活能力。
 
当治疗还能带来恢复机会时,积极治疗没有什么奇怪;当病程已经进入不可逆阶段时,德国制度允许患者提前说明自己愿意把医疗推进到什么程度。
 
所以,一些人在德国看到七八十岁甚至九十岁的老人仍在社区、家庭或者护理机构生活,却很少看到大量老人长期依靠重症设备度日,背后并不是一句“欧洲人体质好”能够解释的。
 

评论列表

只做你的影子
只做你的影子 2
2026-08-25 12:35
因为卧病在床的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