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新竹市长奖”的奖状递到沈伯洋面前。
笔尖落下,他没有在边角的空白处落笔。只见他大笔一挥,直接把奖状落款处印着的“市长高虹安”几个字粗暴划去,紧接着在原位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沈伯洋”。
好好的官方荣誉证书,瞬间成了一张涂改过的草稿纸。
不知情的看一眼这奖状,恐怕真得以为新竹市长连夜换了人。别人拿奖是为了留念,他这一通涂抹,硬是把学生辛辛苦苦挣来的官方荣誉,强行盖上了自己的私章。
但事情的走向,很快超出了“恶作剧”的范畴。
网上的粉专“哈哈贩卖机”直接甩出普法硬通货:市政府颁发的奖状,不是普通的私人信件,那是实打实的文书。
在上面擅自抹掉现任首长的名字,再堂而皇之地签上自己的大名,这根本不是什么“幽默互动”。根据相关刑法规定,这种操作已经涉嫌“变造文书罪”甚至“毁损文书罪”。一旦较真追究起来,最重恐面临七年的有期徒刑。
最魔幻的是,这位当事人本身还拥有律师背景。
为了过一把众星捧月的签字瘾,无视文件的严肃性,把别人的名字强行抹去,不仅亲手毁了一张市长奖状,还顺手给自己挖了个涉嫌违法的巨坑。
连高中生的奖状都要硬蹭个主角光环,这到底是法盲式的得意忘形,还是无法克制的虚荣心作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