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谁死谁有理?”西安一名 54 岁男子查出癌症,手里没钱治病,直接在车间上吊自尽

“谁死谁有理?”西安一名 54 岁男子查出癌症,手里没钱治病,直接在车间上吊自尽。家属事后把企业告上法庭,张口索赔 66 万多,咬定企业没交社保,看病没法报销,才逼出这桩悲剧。双方私下谈崩闹上法院,企业却甩出说辞,说这人属于劳务派遣临时工,上社保该找派遣公司,跟自家没关系。最后法院给出了判决结果!

当事人王某54岁,从2000年就进入这家企业干活,岗位是包装物转运,前后熬了整整24年。用工身份是劳务派遣,手上干的活一直没变,只是中间换过劳务合作方。二十多年时间里,从来没有人给他缴纳过社保医保。

日子勉强还能撑住,直到王某查出膀胱癌,身上还叠加高血压、肝炎等多种慢性病。没有医保兜底,看病吃药全部要自己掏腰包,癌症治疗开销巨大,普通打工家庭根本扛不住。

巨大的经济压力压在身上,2024年11月18日,王某在自己待了二十多年的车间里面,选择自缢结束生命。

好好一个人,死在了工作场所。家属悲痛之余,把企业告上法庭,提出66万余元赔偿。家属的逻辑很直白,如果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看病可以报销一大笔,王某不至于被医药费逼到绝境,悲剧也就不会发生。

可企业这边的说法完全不一样。企业反复强调王某属于派遣工,缴纳社保的责任归派遣公司,实际用工单位不该背这个锅,王某轻生属于个人选择,死亡后果理应由本人承担。
两边各说各的道理,调解谈不拢,只能交给法院来定夺。

一审法院梳理全部证据之后给出结论,王某选择自缢,属于自主结束生命,法律层面,死亡结果和未缴纳社保,构不成直接因果,王某本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但有一点,出事地点是车间,事发时间属于工作时段,企业作为现场管理方,没有及时察觉王某的身心异常,安全管理、员工关怀存在疏漏,判定承担20%的赔偿责任,核算赔付二十余万元。

家属之前为处理后事,向企业借过3万元,抵扣之后,企业实际需要支付17万3千多元。这家公司的全资股东,因为拿不出财产独立的证据,要对这笔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企业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西安中院二审在2026年8月13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文书也写明,没交医保,导致王某患病之后自费负担沉重,确实会造成心理重压,企业没有关注员工健康情绪,车间管理缺位,过错认定站得住脚。
判决出来之后,网络上的争论没有停下来。

一部分网友站在判决这边,生命值得同情,但法律不能靠情绪判案。自杀是个人极端选择,不能只要出现死亡,就全部算到企业头上。如果只要出事,用工方就要全额兜底,会造成谁死谁有理的导向,以后劳务纠纷的尺度会彻底乱掉。

另一部分网友心里很难接受。二十四年青春耗在同一家工厂,只是套上劳务派遣的外壳,就把社保义务推出去。

人活生生在这里上班,生病之后没有任何保障,最后被逼上绝路,只判两成责任,这个结果对于底层打工人来说,很难让人服气。

法律和人情,在这里出现了撕裂。法律讲究直接因果,自杀行为的主导是当事人自己,所以主要责任归本人。可人情上,我们看得见那二十四年的劳作,看得见无医保面对癌症的绝望,企业用工上的漏洞,实实在在加重了悲剧发生的概率。

劳务派遣这个模式,很多时候沦为规避社保的工具。人常年在同一个厂区干活,工作内容一成不变,不断更换派遣主体,用工单位就可以甩开社保责任。大量基层务工者,不懂维权,年纪大了,一旦遇上重病,直接就陷入绝境。

这笔十七万多的赔偿,抚慰不了一条逝去的生命。

劳动者要懂得守住社保这条底线,企业也不能借着派遣身份,把该承担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法理划定责任比例,但现实里很多苦难,不是一纸判决书就能够抹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