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傻眼了吧!”8月20日报道,广东广州,一男子进餐馆吃了眼镜蛇,他全程录像,吃完后便向相关部门举报店家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要求查处并退赔费用,结果男子因为吃蛇,也被处罚,男子不服,说自己是为了固定证据,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
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属于双向违法,只要下单主动吃了,就会触碰法律红线,想着主动举报把自己摘干净,那是不可能的。
张某早就听说,有些店家在私下卖蛇给顾客食用,为了一探究竟,他与朋友去到一家餐馆,在进店前,他开始录像,并主动询问是否有水蛇粥。
服务员说没有水蛇粥,但有眼镜蛇,他们谈妥价格和做法,店家就开始制作,把野味端上桌后,张某也吃了下去。
三天后,张某向相关部门寄去举报材料,要求查处餐馆并退赔费用,相关部门调查后,不仅对餐馆做出来处罚,还因张某明知是野生蛇类仍下单食用这件事进行了罚款。
张某不服,先是申请行政复议,后来又提起行政诉讼,坚称自己吃蛇是为了固定证据,法院认为,张某下单并食用野生蛇类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民有权举报,但不能以主动违法为前提,所以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要知道,法律不会因为举报者的“正义目的”,就对他的违法行为网开一面,合法取证的方式明明有很多种,用违法的方式去实现正义,本身就是在破坏法治,所以不要自作聪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信息来源:《广州一男子吃了“眼镜蛇”后反手举报商家卖野味,顾客与商家双双被罚,顾客不服:为了取证才吃的,法院:主动食用,不能免责》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