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张医院内部截图,把全网看炸了,不查不知道,一查我直接愣住了
截图上一行字写得清清楚楚:
“为保护艾滋病患者隐私,请本院医生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将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其配偶以及家属。”
很多人第一反应:那配偶怎么办?活该被蒙在鼓里?
律师出来解读,结果更让人后背发凉。
《艾滋病防治条例》写得很明白:
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感染者的信息。
医生要是私自把阳性结果告诉配偶,轻则处分,重则吊销执业证。
那谁来告诉配偶?
法律把义务给了感染者本人:你感染了,必须主动告诉和你有*关系的人。
听上去很合理,对不对?
但现实是:如果感染者打死不说呢?
医院的回答是:我们也没有合法权限替你捅破。
更扎心的是,就算配偶后来被感染了,想起诉医院索赔,法院基本都驳回。
因为法律压根没给医院设这个告知义务。
追责对象是那个隐瞒的人,可等追责的时候,伤害已经造成了。
最让人无奈的是地域差异。
云南等少数省份有特殊规定:感染者拒不告知,医疗机构可以代为告知,甚至追究感染者责任。
但在全国绝大多数省份,没有这个例外。
也就是说,在大部分地方,你的健康权,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对方的良心。
有人说:保护隐私是为了让感染者敢检测、敢治疗,要是医院随便告诉配偶,以后更没人去查了,传播反而更广。
也有人说:
“保护病人隐私权不能大过配偶的生命健康权。”
“在生命权、健康权面前,隐私权不值得一提。生命权永远排在第一位。”
说实话,两边都有道理。
但真正的问题不是隐私和健康谁重要,而是制度把最后一道防线,完全押在了人性的善意上。
一个人选择隐瞒,另一个人就要用身体去赌。
赌输了,连个兜底的出口都没有。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医院到底该不该有权把检测结果告知配偶?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