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制裁国际刑事法院高官!8月19日,美国国务卿卢比奥公开放话,绝不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美国人!
8月19日,卢比奥宣布制裁国际刑事法院院长、日本籍法官赤根智子,以及塞内加尔籍高级出庭律师阿卜杜拉耶·塞耶。美国财政部随后把两人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同时发布相关通用许可证。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句外交狠话,而是已经进入美国正式制裁体系。国际刑事法院当天回应称,这些措施损害法治原则,不会阻止法院工作人员继续履职。
卢比奥为什么突然把话说得这么重?答案其实早在7月13日就摆出来了。
美国国务院当时宣布,由多个政府部门一起行动,目标就是“系统性削弱国际刑事法院运作能力”。办法包括吊销签证、旅行禁令、扩大制裁,还要通过外交施压,劝一些国家退出ICC。
一个多月后,连法院院长都进了名单。
在我看来,美国现在已经不是跟ICC争几句话,而是想直接削弱这个机构办案的能力。
美国给出的理由也很明确:美国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从来没有同意ICC管辖美国人。
7月2日,美国司法部还专门致信赤根智子,明确表示以后不配合ICC针对美国人的调查、传唤和诉讼,也不会把美国人员移交给海牙。
这套说法并不是特朗普政府最近才想出来的,美国多年来一直反对ICC调查美军人员,所以从华盛顿自己的角度看,它一直把这个问题当成“谁有权审美国人”。
但事情只说这一半,就很容易把人带偏。
ICC的依据是,即使嫌疑人来自非缔约国,只要涉嫌犯罪行为发生在缔约方领土上,法院仍可以主张管辖。
阿富汗就是一个例子,美国不是缔约国,但阿富汗是,所以ICC此前批准调查美国人员在阿富汗可能涉及的犯罪。
换句话说,美国强调的是“我没签字”,ICC强调的是“事情发生在哪里”,双方争的就是这里。
巴以问题也是一样。
2024年11月,ICC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时任防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以色列同样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但巴勒斯坦是,所以法院认为,对发生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相关行为拥有管辖权。
美国随后站到了以色列一边,一轮又一轮制裁ICC人员。
我认为,这也是今天这场冲突越闹越大的直接原因:法院查到了美国最重要的盟友,美国不准备只在法庭文件里跟它争。
卢比奥这次还把《独立宣言》搬了出来,说美国人绝不会被“运到海外”接受审判。这句话听着很有冲击力,可现实没有这么戏剧化。
ICC自己没有警察,逮捕令主要得靠缔约国执行,并不存在海牙派人直接进入美国抓人的情况。美国政府又已经明确表示不会移交美国人员。
所以我觉得,卢比奥这句话政治味要远远大于实际风险,更像是在告诉美国国内:谁想碰美国官员,华盛顿就跟谁硬来。
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2025年,美国先后制裁多名ICC法官和检察官,有人是因为批准调查美方在阿富汗的人员,有人则因为参与针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的案件。
国际司法机构当然不是不能批评,它办案慢不慢、有没有选择性、判决是否公正,都可以讨论。但如果一个大国的解决办法变成冻结法官资产、限制旅行、切断金融联系,甚至劝其他国家直接退群,那最后比的就不是法律条文,而是谁手里的制裁工具更多。
ICC这边也没低头。
8月18日,法院回应最新制裁时表示,针对法官、检察官等工作人员的措施损害法治原则,不会阻止其履行职责;荷兰外交大臣也公开表示反对。
去年美国制裁ICC法官时,联合国人权高专同样批评,对法官履行司法职责进行制裁,违背法治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现在美国连院长本人都制裁了,双方已经从互相指责走到了真刀真枪地限制人员和资金。
所以在我看来,卢比奥今天这段话,表面说的是“保护美国人”,真正摆到大家面前的问题却是:规则到底约束谁?
美国完全可以不加入ICC,也可以依法反对法院对美国人的管辖,这是它可以公开坚持的立场。
可从“不承认”一路走到制裁法官、制裁院长,再到要求别国退出ICC,性质已经变了。
一个国际法院有没有毛病,可以改、可以吵,也可以拿法律理由挑战;但如果谁力量够大,谁就能让可能审查自己的法院无法正常工作,那么以后小国面对的恐怕就不是同一把尺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