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万,放银行里,没了。
人业务员给偷偷转走,辞职,挥霍一空。然后你去告银行,一审法院告诉你:你输了。
我看到这事儿的时候,真就一口气没上来。这叫什么道理?
老百姓存钱,信任的是银行这个正规机构,认可它的资质与招牌,对接的也是在岗的工作人员。员工在银行场地之内,借着自身的身份犯下过错,出事之后银行却表示属于员工个人犯罪,不用承担责任。打个通俗的比方,去饭店就餐,店里工作人员偷走顾客财物,总不能只抓人,让受害者自行追讨损失。
此前上海、盘锦都有同类案件,最高法也已经给出过判例,员工承担刑事责任,银行如果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就要履行民事赔偿,两件事应当分开判定。如今内蒙古这起案件进入二审,大家都在期待一个公正的结果。这笔存款很可能是一个家庭一辈子攒下的血汗钱,案件的走向,也关乎无数普通储户对于存款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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