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终于要杀鸡给猴看了,这只“鸡”,不是美国,不是日本,不是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和菲律宾,而是岛上“台独”分子!台海这盘棋,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有时并不是舰机轰鸣,而是一张名字不多、分量却越来越重的清单。
先看这两天最新的动静。
8月14日,国防部发言人针对“汉光42号”演习期间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明确表示,解放军持续提升反分裂、反干涉实战能力。
另一条线,就是法律。
目前国台办公布的“台独”顽固分子有14人,“台独”打手、帮凶有12人。最新一次扩充是在今年1月7日,刘世芳、郑英耀被列入“台独”顽固分子,陈舒怡被列为“台独”打手、帮凶。名单人数并不算多,可我认为,真正有压力的不是名字数量,而是名字后面已经接上了法律责任。
最典型的就是沈伯洋。
2024年10月,沈伯洋被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2025年6月,大陆又对其关联企业实施惩戒;到了2025年10月,重庆市公安局正式以涉嫌分裂国家犯罪对沈伯洋立案侦查。也就是说,过去一些人把名单当成“政治点名”,后来发现,名单真能往司法程序里走。
这一步的变化,我觉得比一次军演更值得岛内“台独”分子琢磨。
军演结束了,舰机可以返航;可一旦进入刑事追责程序,事情就不是几天热度的问题。
2024年,“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里面把什么行为可能构成分裂国家罪写得很具体:建立“台独”组织、推动所谓“法理台独”、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利用职权歪曲台湾属于中国的事实等,都被列入范围。
更重的一条,是缺席审判。
按照这份《意见》,符合条件的案件,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没有到案,也可以依法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产同样可以依法处理。
分裂国家罪中,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所以我认为,“终身追责”这四个字不是一句空话。
按照相关规定,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如果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案件一旦立案后逃避侦查、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人躲在岛内,甚至跑到国外,并不意味着法律责任自动消失。
这就是这张清单越来越重的原因。
以前一些“台独”人物可能觉得,反正自己不来大陆,制裁无非是不让入境、不让做生意。现在从关联企业受限,到举报线索收集,再到公安机关立案,整个链条已经越来越完整。
2025年3月,国台办专门开设“‘台独’打手、帮凶迫害台湾同胞恶劣行径举报专栏”。刚上线当天,到下午5时就收到323封举报邮件;到了当年11月,国务院台办表示,累计收到的举报邮件已经超过一万封。
我觉得,这里最大的变化,不在于名单上又多了几个名字,而在于从“公布名单”到“收集线索”,再从“限制关联企业”走到“公安机关立案”,每一步都比过去更具体。
但有件事必须分清。
大陆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人,不是普通台湾民众。国台办在发布司法文件时也明确强调,相关刑事惩治措施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与此同时,两岸青年、医疗、文化等交流仍在继续。
在我看来,这才是现在最清楚的一条线:普通台湾同胞愿意来往、交流、学习、做生意,大门一直开着;但那些把推动分裂国家当政治生意的人,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8月14日国防部那句“台独死局演不赢、改不了”分量不轻。
它不是单独一句狠话,背后还有军事实力、司法文件、惩戒清单和刑事程序一起托着。
有人可能会问,名单上不过二十来个人,能起多大作用?
我认为,恰恰因为人数不多,才说明它强调的是精准。
不是把整个台湾社会推到对面,而是把普通台湾同胞和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切开。谁来大陆旅游、求学、就业、交流,和谁组织、策划、推动分裂活动,不能混为一谈。
真正让“台独”分子难受的是,一旦这种精准追责形成常态,过去那种自己喊“独”、出了风险却让普通台湾民众承担后果的玩法,会越来越难。
台海和平最怕的,本来就不是两岸老百姓来往,而是少数人一步步把台湾往冲突边缘推。
所以这张名单今后值不值得盯?
我认为非常值得。
因为下一步最有分量的,未必是谁又被点名,而是已经上榜的人里面,谁会成为下一起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舰机带来的震慑看得见,名单和法律带来的压力却会一直跟着。
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来说,这恐怕才是最难躲的一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