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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个已婚少妇真的好风流,嫌弃丈夫不行,自己就到外面玩。没找男人倒是谈了

浙江杭州,一个已婚少妇真的好风流,嫌弃丈夫不行,自己就到外面玩。没找男人倒是谈了个帅气的大姐,说她跟丈夫感情不好,暗示要发展婚外情,俩人还真的线下约了见面还潇洒了一番。吃喝玩乐全都是这个帅大姐的钱,点吃的消费了5万多,线下商家购物7万多,转账了有十几万。谁知道玩腻了,少妇又说:我跟老公感情又和好了,我俩分了吧。这就给帅大姐气的啊,你说你玩玩可以,把之前的钱还给我吧。少妇不答应,还把帐号也注销了,不想跟帅大姐联系了。

这位已婚的杭州女士,婚后长期和丈夫存在感情矛盾,心里积攒了不少委屈。在网上闲逛的时候,她认识了一位性格爽朗、外形偏干练的女士,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帅大姐。

两个人越聊越投机,已婚女士不停向对方倾诉自己婚姻的不幸,反复诉说和丈夫相处得不和睦,婚姻生活过得很压抑。甚至在聊天过程里,她不断释放信号,暗示自己想要开启一段新的感情,言语之间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在婚姻里得不到关怀、渴望被人疼惜的形象。

帅大姐慢慢动了心,真心把对方当成恋爱对象看待。两个人线上聊得火热之后,很快就敲定线下见面,正式从网友走向现实相处。

从线下碰面开始,两个人吃饭、游玩、购物几乎所有开销,基本都由帅大姐承担。短短一段时间之内,吃饭娱乐类消费花掉五万多元,逛商场买各类商品花出去七万余元,除此之外,还有多笔直接转账,零零总总的金额加起来已经达到十几万。


可让帅大姐万万没有料到,甜蜜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当初口口声声诉说婚姻不幸的已婚少妇,突然变了说法,直接告知对方,自己和丈夫重归于好,打算回归原本的家庭,要彻底结束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这个转变来得十分突然,帅大姐一时之间根本无法接受。

自己投入了真心,还花出去十几万,最后落得这样一个结局,换做是谁心里都会觉得憋屈。帅大姐便提出要求,既然感情到此为止,那之前为对方花掉的这些大额开销,理应返还给自己。

但已婚女士完全不认同这个说法,她觉得当初花钱是对方自愿,自己没有逼迫,不愿意退回任何钱财。

争执没有得到结果之后,这名女子直接注销社交账号,切断所有沟通渠道,玩起了消失,再也不回复帅大姐任何消息。

好好的一段交往,最后彻底闹僵,沟通途径也被对方切断,无奈之下,付出金钱的帅大姐只能选择走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够追回自己付出的十几万元。

到了法庭之上,整件事的核心矛盾就浮现出来:恋爱交往期间自愿花出去的钱,分手之后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在法庭审理的过程当中,被告也就是这名已婚少妇,坚持全部消费和转账,都是对方恋爱期间自愿赠与,不存在借贷关系,自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而原告帅大姐则认为,自己花钱的前提,就是两个人能够持续恋爱相处,现在对方主动结束关系,当初给钱的前提条件已经消失,属于附条件赠与,钱款理应返还。

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聊天记录、消费凭证、转账流水综合进行判定。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附条件赠与需要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口头暗示不算数。

普通恋爱交往里,一方自愿为另一方吃喝玩乐买单、主动转账,如果没有借条,聊天记录也没有写明属于借款,大多认定为维系情感的无偿赠与,一旦钱款已经交付完成,想要撤销追回难度很大。

共同吃饭游玩的五万多属于已经消耗完毕的共同消费,这部分法院没有支持返还。而商场购物、多笔大额转账,法院结合案情、双方经济水平、交往时间长短,没有支持全部返还,综合公平原则,酌情判定被告返还部分款项,并没有满足原告全额追回十几万的诉求。

这个案子落定之后,也值得我们所有人好好反思。很多人谈恋爱的时候,被当下的情绪冲昏头脑,愿意不计成本付出金钱,却忽略了风险。

不管是什么样的感情,同性也好异性也罢,真心归真心,大额金钱往来一定要留个心眼。如果是借钱,就要写清楚借条;如果是大额付出,最好留存聊天记录,明确这笔钱的性质,不要仅凭口头承诺。

同时,对待感情更不能抱着游戏的心态,不能一边享受别人的物质付出,一边随意玩弄他人情感。

婚姻有矛盾可以选择沟通或者合法解除婚姻,不应该在没有处理好原有家庭关系的前提下,开启新的亲密关系,最后既伤害别人,也会给自己惹上官司,得不偿失。感情里面,真诚永远是第一位,不要把别人的真心和大方,当成自己肆意消耗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