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送医,本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不适,结果却变成了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一名2岁多幼儿因呕吐、腹胀前往医院急诊,经过一系列就诊后离院转诊,却在途中突发心脏骤停,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发生在江西抚州的医疗纠纷案件,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司法审理后,相关责任被进一步明确,涉事医生因犯医疗事故罪获刑1年,医院方面也承担了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超过146万元,事情发生在2024年2月17日凌晨3点左右。
当天凌晨,江西抚州一名2岁多患儿因为出现呕吐、腹胀等症状,被家长紧急送往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对于年幼孩子来说,突发呕吐和腹胀往往会让家长十分紧张,尤其是婴幼儿表达能力有限,身体变化需要医生结合症状、检查结果等多方面进行判断。
因此,急诊诊疗不仅需要快速处理,更需要对潜在风险保持高度警惕,据相关信息显示,患儿在医院接受诊疗后,家属随后决定转院,当天下午2点左右,患儿由家属自行转往江西省儿童医院,然而,就在转院途中,孩子突然出现心脏骤停。
到达江西省儿童医院后,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但最终仍未能挽回孩子的生命,一个年幼生命的离去,也让家属对此前诊疗过程产生质疑,经过相关部门组织鉴定,最终认定该事件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涉事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等级中最严重的级别之一,意味着患者死亡或造成严重后果,对于医疗机构而言,这不仅关系到赔偿问题,更涉及诊疗流程、风险判断以及医疗责任落实等多个方面。
在后续司法处理中,涉事医生因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儿死亡,被法院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医院也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向患儿家属赔偿146万余元,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公众,急诊并不是简单的“看病开药”,而是面对未知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特别是儿童患者,由于病情变化可能较快,一些看似普通的症状背后,也可能隐藏着严重问题,对于医疗行业来说,如何提升急诊医生的风险意识、完善诊疗流程、减少类似悲剧发生,是每一起医疗事故背后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而对于患者家庭而言,选择医院、及时沟通、保存诊疗资料,也是在面对医疗风险时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
孩子的生命只有一次,医疗安全没有“如果”,当一个家庭因为一次就医经历失去至亲,留下的不只是赔偿数字,更是对医疗责任和生命敬畏的长期追问,你认为,在急诊环节中,如何进一步降低类似风险发生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