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4日,辽宁营口一名47岁男子,因为长期不满老板训斥、不能按时下班,竟点燃厂房内成堆的废纸壳。大火持续燃烧20多个小时,百余吨货物、厂房和车辆被毁,最终认定损失超过216万元。2026年7月22日,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李某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平时在一家废品回收公司干活,这样的工作看似简单,实际上又脏又累,搬运、分拣、打包废纸壳,哪一样都需要体力和耐心。
由于李某干活速度较慢,工作中多次受到老板闫某训斥,有时到了下班时间,手头的活还没有做完,他也不能按时离开。一次两次或许还能忍,可类似的情况不断发生,李某心里的不满也一点点积压下来。
在李某看来,老板不仅是在催他干活,更是在故意为难他,长期被训斥、不能按时下班,让他逐渐把工作中的挫败和委屈,全都归结到了老板和公司身上。
原本只是普通的劳资矛盾,慢慢变成了难以排解的怨气。可他没有选择沟通、辞职或者通过劳动部门维权,而是把情绪一直压在心里,直到案发当天彻底失控。
2024年4月4日,李某在工作中再次受到老板训斥,等其他工人陆续离开后,厂区里只剩下少数人员,他没有马上回家,而是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厂房内已经压块堆放好的废纸壳。
这些纸壳经过压缩后堆放得十分密集,表面看上去整齐,一旦被点燃,火焰却会沿着缝隙迅速向内部蔓延。
起初只是一小处火苗,很快便顺着纸堆向四周扩散,废纸壳本身就是易燃物,厂房内又堆放了大量货物,火势一旦形成,根本不是个人能够控制的。
火焰很快从一垛纸壳蹿向另一垛,随后波及厂房顶部、周边货物以及停放在附近的车辆。等现场人员发现异常时,火势已经迅速扩大。
消防人员赶到后立即展开扑救,但压实的废纸壳内部仍在持续燃烧,明火被压下去后,纸堆深处仍可能继续冒烟复燃。
整场大火持续了20多个小时,消防人员经过长时间处置,才最终将火势控制下来。火灾过后,原本堆放整齐的百余吨废纸壳几乎全部被烧毁,只剩下大片焦黑残渣。
厂房也在长时间高温灼烧下严重受损,部分结构变形,现场一片狼藉。停放在附近的一辆小货车同样遭到焚烧,车身和内部部件受到不同程度破坏。
经评估,这场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最初达到219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李某需要退赔218.9万余元,后来二审重新核对损失和残值后,退赔金额才被调整为216.2万余元。
李某到案后承认,是因为对老板长期训斥和加班安排不满,才想通过放火报复公司。案件办理期间,司法机关对其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李某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实施放火行为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这意味着,他虽然认知水平低于普通成年人,却仍然知道点火会引发火灾,也清楚这种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他并未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以精神问题为由免除或者减轻刑事责任。
庭审中,李某一方提出,他长期受到老板训斥,又经常不能按时下班,情绪不断积压,最终才临时起意放火。辩护方还认为,老板在矛盾形成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李某又是初犯,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但法院认为,职场中的训斥、加班和管理冲突,即便处理方式存在不妥,也属于劳动关系和企业管理领域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劳动监察或者仲裁维护权益,却不能用放火的方式发泄不满,更不能让周边人员和财产共同承担风险。
李某点燃的不是一件普通物品,而是堆放在厂房内的大量易燃废纸。作为成年人,他应当知道火势一旦蔓延,便很难控制,大火持续20多个小时并造成巨额损失,也证明这一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法院认定,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大范围火灾,仍然点燃纸壳并放任结果发生,已经构成放火罪。
一审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218.9万余元。李某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最终将退赔金额调整为216.2万余元,但对放火罪的定性和10年刑期予以维持。
这起案件最让人唏嘘的地方,是李某原本想用一把火报复老板,最终却把自己的后半生也烧了进去。10年有期徒刑,加上超过216万元的退赔责任,对一个普通劳动者而言,几乎是一笔难以承受的代价。
职场里受到委屈,确实会让人愤怒。管理者如果习惯用羞辱、斥责的方式对待员工,也容易不断激化矛盾。但无论矛盾积累到什么程度,劳动纠纷和刑事犯罪之间始终隔着一条不能跨越的红线。
辞职、投诉、仲裁,甚至起诉,都比极端报复更有意义。情绪失控也许只需要几分钟,但由此造成的刑罚、债务和家庭压力,却可能延续很多年。李某想烧掉心里的怨气,最终失去的,却是10年自由和一个普通人本可以继续生活下去的机会。
信息来源:闪电新闻、极目新闻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