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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65岁公公趁家中无人,侵犯认知薄弱儿媳,没想到男子站在父亲一边,认定两者

陕西汉中65岁公公趁家中无人,侵犯认知薄弱儿媳,没想到男子站在父亲一边,认定两者是自愿,法院判决让人解气。

案件事发地为陕西汉中西乡县,儿媳张某,存在精神发育迟滞问题,家中公公王某已经65岁,常年和儿媳同住一个屋檐下,十分清楚儿媳的身体和认知状况。

他长期观察儿媳的生活作息,摸清了儿子外出务工,家中只剩儿媳一人的空档时段。

案发当天,家中丈夫外出干活,整栋住宅只有儿媳一人留守,环境偏僻无人打扰。

儿媳平日里习惯在家楼顶晾晒衣物,当天独自上楼整理晾晒的衣服,65岁的公公看到儿媳独自在楼顶劳作,四周无人,心生歹念。

公公主动走到楼顶,以帮忙干活,有事交代为由,哄骗儿媳跟随自己回到一楼卧室。

进入卧室后,公公暴露恶意,利用长辈身份和体力优势,强行侵犯了认知薄弱的儿媳。

案发结束后,公公威胁恐吓儿媳,要求她不准对外诉说,试图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

等到家人赶回家里,儿媳情绪崩溃,断断续续将卧室发生的事情告知了自己的父亲。

女方父亲得知真相后,第一时间带着女儿前往公安机关报警立案,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固定相关证据,同步委托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对儿媳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65岁的公公王某拒不认罪,当庭否认所有犯罪事实,他对外辩称自己没有恶意,声称双方行为属于自愿,试图推卸责任,洗脱自身罪名。

更让人意外的是,受害人的丈夫,也就是王某的儿子,全程站在父亲一方,他公开替公公辩解,声称父亲当时处于醉酒状态,还坚持妻子是自愿配合,主动请求法院轻判或改判无罪。

丈夫的态度,让本就遭受身心重创的认知薄弱儿媳,陷入了孤立无援的绝望处境。

2025年5月28日,西乡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公开判决,认定王某强奸罪罪名成立。

法院审理指出,被告人明知受害人认知存在缺陷,防卫能力不足,仍利用家庭弱势地位实施侵害,犯罪主观恶意明确。

结合受害人清晰的案发陈述、无自愿行为表现以及案发后的报警记录,法院判定侵害行为完全违背当事人意志。

一审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审宣判后,王某依旧拒不认罪,不服判决结果,立刻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他的上诉理由依旧是坚持无罪,声称受害人是被家人教唆诬告,鉴定结果存在矛盾,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2026年7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不公开审理,重点核查所有证据和鉴定材料。

二审法院最终认定,三份司法鉴定核心结论完全一致,不存在实质矛盾,合法有效。

女方父亲督促女儿报警,属于合法维权行为,不存在教唆诬告的情况,结合证据链,二审法院确认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理程序合规。

法院最终裁定,驳回王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四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目前王某及其家属仍然不认可有罪判决,已经正式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案件后续还在司法审查流程中。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全网热议,核心在于暴露了特殊弱势人群的生存困境。

认知薄弱,存在精神障碍的女性,身处家庭环境中,更容易被熟人拿捏弱点,遭受隐蔽侵害。

这类人群不具备完整的自保和维权能力,事发后很难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同时案件也凸显出熟人犯罪的隐蔽性危害,亲属利用身份便利长期观察,精准布局。

家人本该是弱势群体的保护屏障,该案中丈夫的包庇态度,彻底击碎了家庭保护的最后防线。

司法的终审判决,明确了法律底线,弱势人群的性权利和人身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绝对保护。

任何利用他人认知缺陷,身体弱势实施的侵害行为,无论亲属关系远近,都会被依法追责。

主要信源:[鲁网-陕西西乡“公公强奸儿媳案”二审维持原判:儿媳被鉴定为精神发育迟滞,公公被判4年,坚称儿媳系自愿,已申请再审请求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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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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