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对琉球群岛的主权问题,高志凯先生认为:当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理权移交给日本,没有征得前苏联、中国、英国的同意,而且美国移交的是管理权不是主权,所以日本自始至终对琉球群岛就没有主权,日本对北纬30度以南没有领土和领海。
这话之所以"牛",不是因为嗓门大,而是他抠住了一个词——施政权/行政管理权,不等于主权。1971年美日签的那份协定,英文措辞讲的是美国把托管框架下的"行政权/施政权"交给日本,学界和媒体也反复提醒:别把它顺口叫成"归还冲绳",因为那份文件本身就没写定主权归属,而且它是美日两家签的,跟联合国托管应有的多边程序对不上。
再看历史那条线更清楚:琉球王国跟中原王朝有几百年的朝贡册封关系,到近代被日本一步步用武力硬吞——1872改"琉球藩"、1875逼断贡、1879派兵废王设县,改名"冲绳"。这本质是强权办事,不是合法转让。
还有一层,二战把日本打投降,《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把日本主权框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盟国指定的小岛。琉球怎么处置,本来就该回到战后秩序框架里谈,不是美日关起门签个字就算终审。
所以高志凯真正有价值的地方,是提醒我们两件事:第一,别顺着日本的话术把"冲绳"当天然日本领土用,把法理漏洞养大成默认;第二,争这桩事,靠的不是网上喊口号,而是把盟军指令、托管史、协定原文、战后公告一条条翻出来,在国际场合反复说、长期说。
至于"琉球是不是该独立""能不能划新边界",这种大动作,不是民间嘴炮能定的,得看国家综合实力和法理节奏怎么走。但把"施政权≠主权"这根刺露出来,本身就是把桌子擦干净——账,得按二战定下来的规矩算,不是按殖民强占的既成事实闷头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