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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红星新闻报道,“两分钟阴阳两隔,这到底是谁的错?”上海一位八旬老人乘公交

5月8日红星新闻报道,“两分钟阴阳两隔,这到底是谁的错?”上海一位八旬老人乘公交,上车仅两分钟便突发疾病离世。家属认为司机和乘客没有及时救治、车辆缺乏急救设备,起诉公交公司索赔十余万元。公交方则称老人未购票,且去世原因是老人自身的疾病。法院经审理,最终驳回家属诉求,认定公交公司已尽合理义务,老人不幸离世属自身健康原因所致。
 
 
信源:红星新闻
 
 
早高峰的公交车厢里,所有人都赶着奔赴自己的目的地,没人会料到,一趟再平常不过的出行,会变成一场来不及挽回的意外。
 
2024年12月的一个清晨,上海松江区佘山汽车站的公交站点,八十岁的李老伯孤身一人慢慢走上了公交车,脚步迟缓的他刚找好座位坐稳,还没摸出兜里的零钱买票,身体就出现了问题。
 
老人刚坐下两分钟,就开始控制不住地抬手抹额头,原本正常的脸色一点点褪成惨白,呼吸越来越粗重,胸口起伏得格外明显,整个人蔫在座位上,连抬手的力气都慢慢消失。
 
没过多久,他的头就重重向后仰靠在了椅背上,浑身僵住,再也没有任何自主动作,陷入了深度昏迷。
 
满车厢的人都在忙着赶路,起初没人留意到这位老人的异常,只当是年纪大了坐车犯困,闭眼休息而已。
 
直到七点三十五分,售票员挨个车厢检票售票,走到李老伯身边时,连着轻拍了好几下,老人都纹丝不动,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售票员这才慌了神,立刻伸手摸向老人的颈动脉,却只摸到微弱到几乎察觉不到的脉搏。
 
周围乘客发现情况后,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为争取宝贵抢救时间,售票员当即与急救中心沟通,临时调整公交车行驶路线,直接驶向附近派出所门口,与救护车定点汇合接应。
 
司机没有丝毫犹豫,立马调整方向盘朝着约定地点疾驰,一车厢乘客全程没有一句抱怨,所有人都默默配合,只盼着能快一点、再快一点。
 
从发现老人昏迷,到救护车顺利汇合接手,整个过程只用了八九分钟,医护人员第一时间上车开展紧急抢救,可即便争分夺秒,医院最终还是传来了噩耗,李老伯因自身基础性疾病突然急性发作,抢救无效离世。
 
本该随着后事处理落幕的意外,在2026年初迎来了反转,李老伯的妻子和女儿,一纸诉状将涉事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赔偿,总计十万六千多元。
 
家属认为,老人上车后便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服务关系,公司理应保障乘客安全。他们指责司乘人员未现场实施心肺复苏,处置不够专业,加之车内未配备AED,最终耽误了最佳抢救时机。
 
面对这样的指控,公交公司也给出了明确回应,老人尚未完成购票,客运合同并未正式生效,老人离世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突发疾病,和乘车行为没有直接关联。
 
同时公交公司表示,从发现异常、探查脉搏、拨打急救电话到改道汇合,工作人员的每一步处置都及时妥当,已经尽到了全部救助义务。
 
这件事在当地引发了不少议论,有人觉得公交公司该出于人道给点安抚,更多人则认为,自身疾病引发的意外,不该让公共服务机构背锅。
 
法院的最终判决清晰划清了此事的是非界限,依法驳回了家属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明确认定公交公司在事件中并无过错,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院的判定清晰且有据,即便老人没来得及买票,也并非故意逃票,而是突发疾病失去意识,公交公司也未拒载,双方客运合同关系依法成立。
 
但责任判定的核心是因果关系,老人死亡的唯一根本原因是自身自带的基础性疾病急性发作,和乘坐公交车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联。
 
同时法院明确,司乘人员全程处置迅速规范,短短几分钟就对接好急救资源,不存在延误救助的情况。
 
普通司乘人员并非专业医护人员,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其掌握专业急救技能。同时,国家目前也无强制规定要求公交车必须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因此公交公司在相关事宜上不存在过错。
 
这起案件最核心的意义,就是厘清了公共场景下的责任边界,意外离世值得同情惋惜,但责任划分不能凭情绪、靠同情。
 
法律守护公平,既不会让受害者的权益无处伸张,也不会让公共服务机构承担超出边界的责任,只有分清是非、恪守规则,才能守护好公共秩序,也让善意和公共服务能放心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