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一桩荒唐事,最终变成了一场血淋淋的车祸。
傅某与一名有夫之妇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女子的丈夫邹某发现。邹某火冒三丈,找傅某理论了多次。按理说,干了这种亏心事,该夹着尾巴做人。可傅某不仅不觉得理亏,反而态度越来越强硬——他不觉得自己夺人妻子有什么不对,反而嫌邹某坏他好事,渐渐生了害人的念头。
2024年11月21日,傅某喝了酒,脑子一热给邹某打电话,让他到江边来,说要把事情说清楚。邹某以为终于要谈个明白,骑着电动车出了小区。他不知道,傅某已经开车等在了小区门口。
邹某刚出小区,傅某一脚油门直接撞了过去。邹某连人带车被撞飞,重重摔在地上,当场血肉模糊。傅某用力过猛,撞完人后车辆失控,又连续撞坏了路边5辆车。
经鉴定,邹某左胫腓骨骨折,5颗牙齿脱落脱落及牙折5枚,上牙槽骨骨折。被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警方赶到现场后对傅某进行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5.24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
一审法院认定,傅某明知开车撞人会造成他人伤亡,仍故意驾驶机动车冲撞邹某,构成故意杀人罪。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考虑到邹某没有死亡,傅某属于犯罪未遂,且有自首情节,家属也赔偿了被撞车主的损失,法院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5000元,并赔偿邹某12.5万元。
傅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他认罪认罚,家属将12.5万赔偿款付给了邹某。二审法院改判执行有期徒刑4年9个月,罚款5000元。
有人说,判得太轻了。撞飞一个人,5颗牙没了,腿骨折了,结果肇事者4年9个月就能出来。也有人说,这是依法判决,傅某是犯罪未遂又认罪认罚,家属还赔了钱,法律上确实可以从宽。
但不管判几年,这件事最荒诞的地方在于,傅某自始至终没有觉得自己错了。他撞人,不是因为醉驾失控,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有理”。他觉得邹某不该阻碍他,所以他要除掉这个障碍。
婚外情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把别人的婚姻当成了自己的战利品,把别人的愤怒当成了对自己的冒犯。这种人,坐到牢里都未必能想明白:从头到尾,是你先踩过了线。
你觉得4年9个月的判决,合理吗?
